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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湘潭首个驻烟草专卖局警务室成立后半月即破获大案……

来源:湘乡公安 编辑:楚湟-湘潭站 2019-08-22 09: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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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湘潭市公安机关与烟草等相关部门密切联系、通力合作,在烟草打假打私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绩。

首个驻烟草专卖局警务室揭牌成立。

为进一步警示、震慑涉烟违法用户,有效打击暴力阻碍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近日,湘潭首个驻烟草专卖局警务室在湘乡市正式揭牌成立。警务室配备专门办公场地和设备,与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同作息、同办公、同行动,确保查办更加高效、监管更加有力。

警务室成立后,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与拥护,收到举报线索10余条。运营仅仅15天,即破获价值62万余元的涉烟案件。

8月14日,湘乡市公安局驻烟草专卖局警务室接到群众举报称,湘乡市棋梓镇银塘村某商店涉嫌非法经营卷烟。烟草是特殊的商品,意味着必须要实行特殊的管理办法。我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卷烟等烟草制品需实行专卖专营管理,竟还有人知法犯法?接到线索后,湘乡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会同湘乡市公安局民警立即对该店展开调查。

民警在该店内查获的部分卷烟。

当天下午,湘乡市公安局联合烟草等相关部门对该烟酒店进行查处,当场在该店二楼仓库内查获各类卷烟品规105个,数量达6475条(129.49万支),案值62万余元。

经初步鉴定,该批卷烟为真品,但其卷烟码段大部分损毁,少量码段显示为其他市州喷码。经调查,涉案店铺经营者为持证零售户,该批卷烟系其在当地收购并用于销售,但并无法提供上述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的合法有效凭证。

目前,湘乡市公安局对涉案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莲警提示无规矩不成方圆,非法经营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会对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影响,切莫铤而走险,唯利是图,否则,违法必究!

香烟属于专卖专营物品,未经烟草专卖的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销售的行为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来源:湘乡公安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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