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湘潭经开区管委会发文明确首批取消76项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清单,清单中包括身份类证明、救助类证明、婚姻、户籍等事项,极大地方便了居民办事。
2019年8月,经开区社会事务局组织乡、街道收集辖区内村和社区取消出具证明事项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对76项取消清单逐一进行了核实,其中7项由于有法律和省级以上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且部分单位有需求的,可视居民特殊情况是否出具。这7项包括:卫计部门独生子女证明;工商部门经营性用房证明及产权证明;司法部门刑事人员表现证明、矫正人员参与社区活动证明、审前调查证明;法院常住、暂住、租住在本辖区证明。
本次取消的事项清单均为群众呼声高的、诸多循环重复的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如,身份类取消亲属证明、无子女证明、流动人口证明、单位职工证明等;不动产情况类取消了经营性用房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未征收证明等;婚姻、户籍类取消了未婚(婚姻)证明、户口性质证明、上户证明等;生存情况类已取消生存健在证明、下落不明证明、收入证明等;证照办理取消了证件遗失证明、房屋地址证明;就业类取消了未就业证明、流动人口就业证明、残疾人自主创业证明;就医类取消了上环、取环、人流、特殊门诊、异地就医等证明,救助类取消了享受低保证明、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等;公共安全服务类证明取消了无犯罪记录证明、刑事人员表现证明、诚信证明、政审证明等,其他类还取消了购买电动车证明、过户证明、委托证明、无还款能力证明等。目前,首批取消的76项清单已利用各级政府管网、民生微信群,村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让广大人民群众熟知。

经开区社会事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的取消,解决了村社区万能章问题,切实为村社区减负增效,同时也简化了办事流程,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便民利民,让基层干部及广大办事群众能够更加直观地感受公共服务改革利好。
来源:湘潭经开区
编辑:曹利敏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