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湘潭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2名(限男性),现将报考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人数共计2名。
(二)岗位职责:在正式司法警察的带领下,担任安检、导诉、巡逻任务;协助参与刑事押解、看管及值庭;协助参与民商事案件强制执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三)工资待遇:底薪2100元 /月,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每增加一年工龄再每月增加一定待遇。
(四)用工方式: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二)高中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或者具有驾驶技能的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基础知识;
(五)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司法工作,能吃苦耐劳,愿意到基层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被军队开除军籍的;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因违法犯罪曾经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警察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止。
(二)报名地点:湘潭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7办公室,电话0731-57111009。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个人简历资料、彩色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考试内容及计分
(一)体能测试:由考生按规定内容进行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笔试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二)笔试: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写作一篇命题作文。
(三)计分:考试采取百分制,其中体能测试由法警队组织并统计成绩,占80分,笔试由县法院政治部评卷打分,占20分。
聘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县法院招聘领导小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政审,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政审合格后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二)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县法院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县法院每年度对聘用制员工进行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公司予以表彰奖励。
本公告同时公示于湘潭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告未尽事项由湘潭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湘潭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来源:《 湘潭县法院》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