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令
第 1 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减少人口流动,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维护公众安全,现下达命令如下:
一、禁止各类公众聚餐、聚会活动(含婚丧喜庆)。
二、禁止宰杀、运输、交易、食用野生动物。
三、近期所有从湖北返乡或去过湖北的人员必须加强自我防护,自觉居家隔离观察14 天,禁止串门。
四、禁止到云门寺敬香祈福,一律暂停寺庙、宗祠、教堂、 龙灯、狮灯、高跷集会等活动。
五、禁止广场舞等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市内所有歌舞厅、影院、网吧、棋牌室(麻将室)、健身房等一律暂停营业。
六、市内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不再组团收客,已经组团的一律取消;所有景点景区一律关闭。
七、禁止市内中小学提前复课,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一律暂停。
八、市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人员出差一律取消。
九、市内发现停靠湖北牌照车辆,市民有义务报告或拨打电话 110 报警。
本令自 2020 年 1 月 26 日零时起施行,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湘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1 月 25 日
来源:湘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编辑:楚湟-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