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湘潭高新区综治维稳和信访中心联合高新公安分局调解中心、谭磊律师及社区民警、新塘里社区工作人员,历时3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将一起跨时较久、积怨较深的小区业主经济赔偿纠纷成功调处,双方当事人矛盾化解,握手言和。这是湘潭高新区“三级”调解中心从建立以来化解矛盾纠纷的一起典型案例。
湘潭高新区“三级”调解中心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高新区实践运用的创新举措,自2019年11月份运行以来,充分发挥了矛盾纠纷化解职能,基本实现了“矛盾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工作目标。
高新区“三级”调解中心运行机制
一级调解:调解场所设村、社区的“一村一辅警”警务室、平安共建站,以驻村辅警,村、社区干部为骨干力量,鼓励村、社区德高望重且热心公益的人士参与,形成调处矛盾纠纷的合力。
二级调解:设双马派出所,城区调解分中心调解办公场所分设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警务室、岳塘区人民法院警务室、万达广场快警站,由执业律师,高新分局指派民、辅警担任专职调解员,商请街道综治办牵头,协调社保、工商、环卫等职能机构指派专员衔接、参与调解分中心调解。
三级调解:调解场所设高新公安分局,由律师、检察官、法官等法律界人士提供法律专业知识支持,商请高新区各职能部门指派专员参与调解中心工作。
(通讯员 陈玲)
来源:湘潭高新区
作者:陈玲
编辑:谢文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