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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市民健康管理的通告

来源:湘潭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编辑:谢文礼 2021-01-27 18: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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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近,为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市人员

一、提倡市民群众在潭过春节,鼓励外地在潭工作人员就地过年,减少流动。非必要不出境、不跨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提倡非必要不聚集,“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二、做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佩戴好口罩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排查诊治,期间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去个体诊所等非官方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三、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带头在潭过节,未经所在单位批准不得离开省内。

来潭(返潭)人员

四、所有来潭(返潭)人员,应提前48小时通过“湘潭政法”、“湘潭卫健”或“湘潭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的“全民抗疫”入口主动申报健康状况、核酸检测结果等相关信息。同时,省外低风险地区、省内重点人群、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来潭(返潭)人员还应提前48小时主动向社区(村组)进行报备。

五、省外低风险地区、省内重点人群来潭(返潭)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潭后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在来潭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六、中高风险地区来潭(返潭)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不流动,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再来(返)潭。特殊情况必须来潭的,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高风险地区人员抵潭后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中风险地区人员抵潭后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抵潭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七、境外来潭(返潭)人员。严格落实“14+7+7”政策,即第一入境点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抵潭后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5天核酸检测)+7天居家医学观察(第5天采集鼻咽拭子、粪便标本进行核酸检测,采集血液进行IgG、IgM抗体检测)。所有境外来潭(返潭)人员在到达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后须主动如实申报。

各级各单位

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各单位对确需离潭的人员要做好审批管理,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对因工作需要来潭的外地人员,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健康码及核酸检测结果查验,督促并协助其主动报备。各级各单位对确需举办的活动应严格控制人员规模,对100人以上活动(包括会议、聚餐等)从严审批。农村地区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九、所有宾馆、酒店、招待所、民宿、网约房、出租房屋等单位或业主接待来潭(返潭)人员,一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码异常、高暴露风险职业等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村组)。所有公共场所应按照本行业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好人员测温扫码、人员限流、保持间距、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十、各社区(村组)应对来潭(返潭)人员做好旅居史、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和健康状况排查,纳入社区(村组)“五包一”网格化管理。居家隔离要有单独的房间、单独的洗手间,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单独居住、单独就餐、不得离开居住房间等管控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应实行集中隔离。

以上十条措施从2021年1月28日起实行,暂定实施至2021年3月8日,后续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上级政策要求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实施时间。

中共湘潭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来源:湘潭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编辑:谢文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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