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湘潭市中心支公司的工作人员将一面印有“明察秋毫,公正执法”字样的锦旗送到交警二中队指导员杨广军手中,对他在办理案件中的公正、公平、细心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从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4月27日22时54分许,交警二中队接到110转警称:在谭家山分路口发生一起货车与小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杨广军同志带领辅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在询问过程中,发现该小车驾驶员黄某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查结果为89mg/100ml。随后,将其带至中路铺镇三医院进行抽血送检,经司法鉴定,血检结果为84.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据事实,依法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民警依法办案,为保险公司挽回经济损失两万余元。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驾驶员在酒驾情形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保险公司拒赔,而且本人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交警再次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生命安全,请勿酒后驾车!
来源:湘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杨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