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韶山市迎宾路和枣园路交叉路口开展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行动,现场查获三名“隔夜酒”驾驶员。
毛某,测试仪示数:22mg/100ml 韶山乡韶山村村民
庞某,测试仪示数:31mg/100ml 清溪镇清溪村村民
毛某,测试仪示数:34mg/100ml 韶山乡韶山村村民
“昨天晚上我和朋友在一起喝的,我喝的也不多,啤的白的各一点。当时喝完酒我没有开车。今天早上起来干活,觉得自己头脑清醒,就开车出来了。”违法驾驶员庞某在被民警拦下后解释道。
最终执勤民警当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暂扣了三名驾驶员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现正值盛夏,朋友小聚难免小酌一杯,希望大家记得饮酒适量并且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因为一时的“贪杯”而被处罚哦。
“隔夜酒”也算酒驾?
关于对“隔夜酒”的误区。韶山交警蜀黍今天再次强调:其实重点不在于酒是否“隔夜”,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不论距饮酒的时间过去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醉驾)。
关于酒驾/醉驾
根据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驾驶;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如何避免“隔夜酒”
人体血液中的酒精是需要时间来代谢的,酒精浓度数值越高需要的时间就越长,所以不能因为是前天晚上喝的酒,睡了一夜就感觉自己没事了。据研究数据表明,一般人体每小时仅能代谢10克左右的酒精!
因此,喝一杯啤酒或半两白酒,最好等到10个小时后再开车,喝2瓶啤酒或低度白酒3两,最好在一天后再开车。
但每个人在年龄、体质、解酒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同的人体内酒精消散所需要的时间不一样。因此,韶山公安交警建议各位驾驶员朋友饮酒后第二天尽量不要驾驶机动车。
来源:韶山公安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