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县政法机关坚持民意导向,从实际出发推出一批便民利民举措,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把教育整顿成效体现在服务县域发展、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
一起来看看这些政法便民利民措施有哪些?
县委政法委便民利民措施
1.开展司法救助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见义勇为个人应急救助。进一步畅通司法救助通道,优化司法救助程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快司法救助金支付进度,建立湘潭县司法救助特困人员应急救助实施办法;制定湘潭县特殊困难见义勇为对象帮扶机制。
2.开展关爱牺牲伤残政法干警及其家属活动。制定出台《湘潭县政法系统因公牺牲(伤残)和困难职工救助慰问办法(试行)》,开展网上募捐活动,及时落实牺牲伤残政法干警及其家属待遇,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其家庭实际困难。
3.开展“三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非法捕捞”和整治“交通秩序”、“信访秩序”的“三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4.全面建设平安校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交通秩序、食品卫生、文化环境等方面明显好转,为建设平安莲乡、教育强县不断夯实基础、保驾护航,确保县内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安全、校园周边环境良好、社会大局稳定。
5.开展涉企案件“清零攻坚”行动。依法纠正司法机关在执法办案中侵犯企业和企业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为,及时办结一批有案不立、久侦不决、久审不判、超期办理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企案件,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正当合法权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升司法公信力。
6. 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在全县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行动,深入推动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政法各单位积极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的做法,严格落实初信、初访、初投首办责任,不断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量。
湘潭县公安局便民利民措施
1.推行驾驶员体检下沉服务。对初次申请驾驶证、驾驶证增驾申请以及期满换证的体检业务下沉至乡镇卫生院,打通体检便民的最后一公里。
2.开展“送检下乡”服务。为解决偏远乡镇摩托车到车管所年检困难的问题,交警大队车管所联合车辆检测机构,采用移动检测的方式“送检下乡”服务。
3、开展“工时弹性化”服务。为方便广大群众在驾考服务、户证业务办理,在现有的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外,实行“弹性化”服务。根据业务办理量的情况,对于业务高峰期随时调整工作时间,确保群众办事不出现长时间的等待。
4、提供上门服务。为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办证、送证以及指纹采集等服务。
5、推行“护校安园”活动。由治安大队牵头在全县学校开展“护校安园”活动,严格落实护学岗、法制宣传进校园、交通安全宣讲等系列活动。
6、开展防诈宣传六进活动。由刑侦大队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电信网络诈骗“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集市场所”六进活动。
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便民利民措施
1.以检察服务窗口为依托,提供优质检察服务。以12309检察服务窗口为平台,强化检察为民理念,建立便民利民的信访机制。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实到实处,深入了解群众诉求,持续加强案件信息和业务数据公开,积极服务人民群众改进案件信息公开。日常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和及时公开法律文书,确保案件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发挥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作用,创新开展律师接待工作,深度服务诉讼参与人,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加强与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以保障律师阅卷权利为重点的接待和服务工作。
2.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贯彻上级院的少捕慎诉的原则和理念,对于符合不捕不诉条件的案件,一律不捕不诉 ,对于符合适用缓刑建议的案件,一律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以满足老百姓的正当合法的法律需求。重点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保护,依法处理好涉企案件,严惩侵犯民营企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及官商勾结垄断经营、故意损害商业信誉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持续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更进一步注重与保护民营企业、加强食药专项监督工作相结合,与县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监督、打击成效。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稳妥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时,严格区分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非法融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特别是在立案监督中插手经济纠纷,稳妥推进重大金融风险处置,持续深入推进非法集资陈案化解工作,营造良好金融市场环境。
3.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重点开展“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办理。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打击力度;以民事支持起诉为抓手,联合人社、法援、法院等部门,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作用。
4.以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为平台,守护人民群众贴身利益。结合“利剑行动”,守护好碧水蓝天。联合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四个最严”,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案件的办理力度。对湘潭县集贸市场小推小贩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开展“回头看”,查看整改情况、听取群众及相关行政机关意见,力促集贸市场的规范管理。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参与净摊等活动宣传公益诉讼工作,提高群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
5.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组织干警“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单位”,虚心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加强为企业服务力度,在天易示范区设立法律服务站,为园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利用检察开放日之机,定期组织企业法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府负责人等来院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和建议。
6.服务全县中心工作。深化文明交通劝导,保护社区环境。组织全体干警作为志愿者定期到联点社区开展环境清扫保洁工作,重点清理垃圾废弃物,改善人居环境;在重点路段及交通信号灯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构建和谐有序的人文交通环境。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尽我所能,通过走访慰问扶贫对象,以上门服务的方式,参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引导群众提升环境与健康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困难群众、孤寡老人、困境儿童等弱势群里为重点帮扶对象,通过慰问走访以“一帮一”、“多帮一”等形式开展关爱帮扶行动,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湘潭县人民法院便民利民措施
1.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做好立案服务引导,提高立案效率,逐步完善“分调裁审”机制。推广“湖南移动微法院”,指导和帮助当事人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跨域立案申请财产保全等。
2.实行立案“首问责任制”。当事人到湘潭县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时,立案庭及七个人民法庭第一位接待干警必须热情接待,属于本庭受理的案件,要及时办理,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诿、刁难;不属于本庭受理的,应主动帮助联系相关庭室,或承诺向相关庭室转告并帮办。如有当事人投诉,在岗第一位接待干警即为首问责任人。
3.设置保险公司专门服务窗口。经县金融办推荐,湘潭县法院引进三家保险公司进驻立案大厅,为群众提供涉诉讼财产保险担保服务。
4.提升涉民生案件办理效率。开通涉农民工工资立案绿色通道,开展专项执行,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5.执行立案不需要提供生效证明。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时,执行依据为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无需申请人提供该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由人民法院主动核查裁判文书生效情况。
6.提供更丰富和优质的便民设施或服务。在立案大厅和七个法庭为当事人设置休息室、书写台、便民药箱和饮水机等便民设施。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电脑、打印机,免费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打印诉讼材料,并设置意见箱,方便当事人随时反馈意见。档案室免费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复印服务。建立无障碍通道,让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也可以来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7.及时发放执行案款。对执行案款实施建账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规范“一案一账号”专户专用。执行人员在系统接收执行款到账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核算、执行费用的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等工作。
8.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制定巡回审判方案,甄选典型案例到企业、社区、乡镇进行巡回开庭,尽量做到当庭宣判。通过以案释法和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普法活动,形成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湘潭县司法局便民利民措施
1.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针对镇、村两级换届选举后调解机构人员有所变动实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调整充实调解队伍,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机制,指导协助各乡(镇)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助推乡村振兴。
2.开展“精准送法”到农村进社区活动。通过入户宣传、巡回宣传、组织专题法治学习、利用各类传播媒介开展宣传、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方式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法治乡村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3.开展为产业链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活动。通过开展涉企法律知识和政策宣传宣讲、开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开展公益法律咨询解答服务、开展公益“法治体检”服务、加强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等方式为产业链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活动。
4.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活动。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
5.开展公证服务解民忧专项行动。通过公开公示公证事项受理范围、流程、人员联系电话,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公证前置条件清单,简化办事流程,实行“一站式”办理,进一步推进公证服务“网上办、一次办”,确保公证服务服务提速。
6.开展社区矫正远程探视专项行动。通过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资源,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建成远程探视系统。推行便民化远程视频会见制度,实现服刑人员与亲属异地视频通话,发挥亲情教育的激励作用。
来源:中共湘潭县委政法委员会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