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彭嘉等16名湘乡籍滞留缅北涉诈人员执行惩戒措施的通告(第二批)
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相关会议精神,坚决依法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我市正在举全市之力敦促滞留缅北的湘乡籍人员立即回国,经前期工作,已有部分滞留缅北的湘乡籍涉诈人员回国。但仍有少数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党和政府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故意拖延或者拒不回国。经研究决定,根据相关政策、法律规定,现由具有法定职权的国家机关对拒不回国的彭嘉等16人依法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对其所涉嫌的违法犯罪事实,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查处;
2、一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本人信用卡消费、贷款审批等;
3、暂停本人名下所有的手机卡、银行卡等业务,暂停五年内本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开立新账户,对本人所使用的第三方支付如微信、支付宝等将由政府部门出具建议函建议运营商封号;
4、一律冻结其户口,停办所有户籍和出入境业务。对长期失联或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依法注销户籍;
5、一律取消其所有政策性补贴(助)和社会福利性待遇的发放;
6、对本人及直系三代家庭成员,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等政治审查时,原则上不予通过;
7、一律暂停审批宅基地,对本人用赃款修建的房屋依法查封或拆除。
本通告发布后,相关滞留缅北人员必须在2021年10月15日之前进入境外隔离区隔离,并在入境前7天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报备。其家属应配合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上述人员仍一意孤行,拒不回国,将依法对其采取进一步惩戒和强制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湘乡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
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附:16名湘乡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姓名: 彭嘉
身份证: 430381********7137
户籍地:湖南省湘乡市白田镇大冲村
姓名: 朱湘
身份证: 430381********7112
户籍地:湖南省湘乡市白田镇仁厚村
姓名: 曾祯钦
身份证:430381********0138
户籍地: 湖南省湘乡市毛田镇金田村
姓名: 王新欣
身份证: 430381********811X
户籍地: 湖南省湘乡市毛田镇大兴村
姓名: 吴三强
身份证: 430381********7819
户籍地: 湖南省湘乡市金薮乡江家村
姓名: 苏佳迎
身份证: 430381********7796
户籍地: 湖南省湘乡市金薮乡团山村
姓名: 李光宇
身份证: 430381********4611
户籍地: 湖南省湘乡市龙洞乡湘江村
姓名: 沈林
身份证: 430381********4634
户籍地: 湖南省湘乡市龙洞乡长太村
姓名: 陶良友
身份证: 430923********6635
户籍地: 湖南省湘乡市梅桥镇丰收村
姓名: 周建军
身份证: 430381********8114
户籍地: 湖南省湘乡市棋梓桥下湾工人村
姓名: 李炼
身份证: 430381********143x
户籍地: 南省湘乡市棋梓镇杉坪村
姓名: 万聪
身份证: 430381********1439
户籍地: 湖南省湘乡市棋梓镇水府村
姓名: 张子游
身份证: 430381********003X
户籍地: 湖南省湘乡市山枣镇四胜村
姓名: 陈奥
身份证: 430381********8816
户籍地: 湖南省湘乡市虞唐镇郭门村
姓名: 胡锦
身份证: 430381********2617
户籍地: 湖南省湘乡市育段乡双冲村
姓名: 刘勇
身份证: 430381********5013
户籍地: 湖南省湘乡市月山镇紫竹村
来源:湘潭市公安局
作者:湘乡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编辑:刘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