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我市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提升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潭政办发〔2021〕29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拟成立湘潭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同步配套设立行政复议咨询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湘潭市人民政府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和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责和任期
(一)委员会委员
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咨询机构,委员的主要职责是为市人民政府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任期3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聘期届满可续聘连任。
(二)专家库专家
专家库是作为委员会开展工作的专业技术储备支持,对涉及特殊专业或者专门问题的行政复议案件,接受委员会的邀请提供有关专业技术咨询意见,委员不可兼任专家,专家数量不限,任期3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聘期届满可续聘连任。
二、基本条件
委员候选人主要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法律专家学者,行政机关或社会团体的专业人士,社会律师以及其他有关领域的专家中推荐产生,专家候选人主要从相关部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业务机构或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研技术人才中推荐产生,可以个人自荐或者单位推荐。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长株潭工作或生活;
(二)年满35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委员候选人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在行政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有较高理论研究造诣或者有丰富实践经验,专家候选人需具有特定领域的专业技术知识或技能。
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行政拘留处罚、有刑事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一律不予接受推荐。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25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湘潭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专家库专家)报名表》(见附件)和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理论成果、实践案例等能够证明其符合担任委员资格条件的有关资料(复印件),特别是能体现其擅长领域的专业能力资料。
(二)报名地点: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36号湘潭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8570491。
四、审核及聘任
(一)审核资格条件。由市司法局对候选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对于材料不全、弄虚作假、隐瞒不良记录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推荐资格。
(二)拟定推荐名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情况择优遴选,分别拟定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和专家库专家推荐人选名单。
(三)统一对外公示。对经初选确定的委员和专家推荐人选名单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按程序报批。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名单需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同意,专家库专家名单需向市政府报备。
(五)公告并颁发聘书。经审定和报备程序后,向社会统一公告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和专家库专家名单,并颁发聘任证书。
湘潭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来源:湘潭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