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湘潭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湘潭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为不断提升改善和保障民生水平,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湘政办发〔2021〕60号)、《湘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潭政发〔2021〕4号)精神,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国、省、市决策部署,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任务,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己任,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宗旨,攻坚克难、稳中求进,全面完成了“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大力促进就业成效显著。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逐步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平稳。全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8万人,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万人,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目标范围内。
——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完善。建立了全市统一、城乡一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了省级统筹;将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水平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范围,从制度层面有效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伤保险基金实现市级统筹,基金监管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9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3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41万人,失业保险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85%提高到90%,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75元/月增加到113元/月,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始终保持100%。严格落实社保减负政策,为企业减免社保缴费27亿元。
——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43家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出台并实施《湘潭市产业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潭办发〔2017〕17号),深入实施《莲城人才行动计划》(潭市发〔2018〕13号),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及基层人才引聚成效显著。全市共有各类各层次人才36万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6万人。兑现人才奖励、补贴2000余万元,认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850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000余人。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依法仲裁调解各类劳动纠纷,不断完善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工作体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8.7%,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44亿元。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工实名制、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实现全覆盖,及时处理各类欠薪隐患和案件,打好了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组合拳”,获评“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率先在全省启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累计对4500多家用人单位组织等级评价。稳步实施《湘潭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深化行动计划(2016—2018年)》(潭人社函〔2016〕33号),最低工资标准居全省第一档,市城区达1700元/月。
——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乡镇全覆盖。积极推进“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就近办”,大力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打造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城区十五分钟服务圈和乡镇“办事不进城”。深入推进湘潭“全国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基地”建设,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建设,累计采集社会保障卡数据260多万张,持有社会保障卡的人口覆盖率达90%,实现了社会保障卡办理“立等可取”。
——助力脱贫攻坚卓有成效。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三送贫困户,力解就业难”活动,严格落实好扶贫政策,用好扶贫资金,开展协调联动,切实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就业增收、保障生活、智力支持方面的作用。至2020年底,全市贫困劳动力已就业人数近3万人,占贫困劳动力总量的81%。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就业率达10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评 “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联点村湘乡市金石镇文星村获评“全国文明村镇”。
——应对疫情冲击主动高效。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系列决策部署,争分夺秒帮助企业招工,疫情期间帮助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解决招工缺口300余人,有效保障了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走村入户动员农民工返岗,深入摸排动员,有序引导外出,采取包车直达、返岗专列等方式,为春节期间返乡农民工提供“家门到车门、车门到厂门”的就业服务。真金白银为企业降费减负,2020年为全市企业减免社保缴费15.5亿元,发放各类补贴1亿元,有力支持了企业生产经营。特事特办提升服务水平,精简办事流程,提高审核效率,做到企业申报各项政策待遇“不填一张表、不跑一次腿”,千方百计为企业谋便利、省时间。湘潭市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做法获央视新闻联播报道肯定,“三送三稳”工作经验获国务院大督查通报表扬。
随着“一带一路”、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重大战略叠加实施,长株潭都市圈建设迈入全方位协同、加速度推进、实质化融合的新阶段,湘潭迎来了产业转型、科技创新、区域融合、开放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发展潜能巨大、前景广阔、未来可期。但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人口老龄化日益明显,经济下行、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带来的双重压力并未减少,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不容小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仍然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信息化建设还比较薄弱,公共服务建设还比较滞后,民生保障存在短板,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就业方面“招工难、就业难”,社保基金“平衡难、监管难”,人才方面“引才难、留才难”,劳资关系“调解难、维稳难”等“两难”问题依然存在。
“十四五”时期,必须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新矛盾新挑战,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坚持实事求是,深化改革创新,聚焦薄弱环节,科学确定目标,着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做出新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落实共同富裕战略,稳步实施居民收入“双扩”工程,重点抓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维权维稳等工作,持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社会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领航,服务发展大局。全面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领导,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切工作的前提和抓手。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湘潭实际,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过程,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
——坚持民生为本,深化改革创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的理念。始终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持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提高为民服务能力,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高端引领、创新驱动,坚持问题导向,不断突破思维定势,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公平公正。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确保权力公平、公开、公正运行,依法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抓好“三送”服务,合理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三)发展目标
——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建立健全就业政策协调机制、创业带动就业、职业技能提升、重点群体统筹就业、就业创业服务保障等机制,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就业质量稳步提升。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持续深化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持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和水平。按照国、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继续加强基金监督工作,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管理,确保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等专家人才作用,建设、运用好专家人才库。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规模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和造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打造“湘潭技工”品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提高人事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水平。实施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合理有序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规范人事考试,实现考风考纪更加严肃,考试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坚持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的增长;坚持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的提高。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同步推动调解仲裁办案信息化、网络化。
——办好重点民生实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心筛选和保质保量办理一批符合民心民意的民生实事项目,确保项目成效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
——科学规范表彰奖励。进一步规范表彰奖励项目管理,严格执行评审程序,确保评选对象更具典型性、代表性,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精神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显著提高智慧服务能力,着力推动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全覆盖,切实改善基层公共服务条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多元化、一体化和智能化。
三、重点任务
(一)不断提高就业质量和水平
1.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有关政策,全面落实《湘潭市强化企业招工服务二十条措施》(潭办发〔2021〕17号),实施更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外贸政策以及帮助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扶持政策,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政策体系。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工程,推进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科学依规合理使用就业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最大效益。
2.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湖南省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4年)》(湘人社发〔2021〕16号),继续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深入实施“311”就业服务行动,着力满足各类服务对象就业服务需求。立足公益职能,聚焦重点群体,突出主责主业,健全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多层次开展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促进就业、服务企业中的重要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2018年),不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互联网+”手段,打造全天候、立体式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模式。
3.健全创业服务机制。举办好创业讲师大赛和“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等创业赛事,持续深入开展“三送创业者、破解创业难”专项活动,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和良好的创业环境。强化创业服务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发展,组建好创业导师和创业服务专家团队,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专业服务。优化创业环境,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创业补贴,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拓宽创业融资渠道。强化创业载体服务,加强创业孵化基地、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众创空间等各类创业载体建设,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创业服务,打造“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稳定器”的全产业链孵化体系。
4.紧抓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运行机制,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市场主渠道作用。健全农民工就业工作体系,加强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劳动保障维权等综合服务,大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畅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渠道,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培育和宣传具有示范性、典型性的劳务品牌,发挥品牌效益,吸纳更多劳动力就业。强化就业困难群体、退役军人就业援助,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和各项服务举措,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措施,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形成及时有效帮扶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三送”就业创业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湘潭“三送三稳”保就业工作经验和水平。
5.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健全覆盖全体、贯穿全程、适应个人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大培训资金投入,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充分发挥湘潭科教资源优势,探索多样化校企合作技能培训模式,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供需对接。采取订单式、建立实训基地、工学交替等合作方式帮助企业培养实用型、操作型高技能人才。鼓励引导中高职院校发挥职教资源优势,对接湘潭产业体系建设,建立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基地,鼓励中高职院校科研人员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实施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打破区域壁垒,建立高端人才公共服务共享机制,鼓励湘潭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对接长沙大学科技城、国家高新区等高端要素集聚平台,共同推进教研队伍建设,共建共享学生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加强人才交流,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人才交流、青年人才沙龙等活动,提升双边人才技能。
专栏2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
1.“三送”就业创业系列行动。组织“三送”小分队,继续面向全市企业、高校、各类就业人群和创业群体,深入乡镇基层、社区,广泛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补贴、送温暖”等系列“三送”专项活动。
2.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行动。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五个一次”就业援助服务活动。定期组织“百家名企高校行”“高校学子名企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进校园”等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题活动。每年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15场以上。
3.化解企业“用工难”行动。以湘潭市强化企业招工服务二十条措施为抓手,强化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有关部门责任,针对不同企业用工需求,不断加强招工宣传、拓展招工渠道、创新招工方式、优化招工服务、强化招工保障,着力缓解化解企业“用工难”问题。
4.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建设。每年开展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认定工作,积极宣传和推广创业带动就业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5.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建设,规范技工院校管理,指导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不断完善“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针对不同群体,结合培训意愿,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现劳动者自主选择、市场资源配置、政府依法监管职业培训。
(二)持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根据国、省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进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动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继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效衔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积极推行企业年金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实行稳岗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生活、促就业和防范失业风险的积极作用。完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0年)各项配套政策,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有参保意愿的人员应保尽保,推进人群参保全覆盖。进一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行业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推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做好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参保工作。
3.提升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综合考虑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完善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相衔接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要。完善职业康复诊疗规范和职业康复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工伤职工待遇水平。
4.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完善各项基金安全监管制度。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各类专项检查,加大非现场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社会保险内控执行力,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和预测预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零容忍”,坚决守住基金安全底线。
(三)大力加强人事人才建设
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定期发布湘潭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加大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商贸、健康医疗、教育科研、住房和城乡建设、农林水畜和现代服务业等方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落实高校毕业生落户、安居、见习、就业、创业、融资等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回潭留潭就业创业。
2.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2014年)及其配套法规政策,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指导监督。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探索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强化人事考试科学管理,严厉打击高科技作弊和涉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事考试更加规范,考风考纪更加严肃,考试结果公平、公正。全面规范表彰奖励,充分发挥表彰奖励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产业发展方向,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深入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组织做好相关专家选拔和推荐工作,推进博士后工作站建设,构建覆盖重点领域、行业分布合理的企业博士后科研人才支持体系。
4.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实施柔性灵活的人才管理制度,加快建设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创新人才激励与评价机制。促进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在医疗保健、安家落户、出入境签证、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为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来潭留潭提供全方位配套保障和服务。完善人才服务和管理体系,建立柔性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营造自由流动、包容开放的人才发展环境。
专栏3 人才强市工程
1.专业技术人才项目。实施国务院特殊津贴、湖南省优秀专家、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湘潭市政府特殊津贴等项目。培育和建设湘潭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
2.职业技能竞赛打造计划。对接全国、全省技能大赛,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发现、培养和选拔技能人才中的引领作用。定期举办湘潭市职业技能大赛,展现“湘潭技工”风采。
3.高技能人才“传帮带”计划。发挥高技能人才传帮带作用,在技能人才培养、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鼓励各行业、企业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
(四)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协商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特殊工时、带薪休假、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科学制定和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2019年)落实落地,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为重点,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银行按月发放、总包代发工资制度,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制度,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
2.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打造一批金牌调解组织,引领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提质增效。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充实仲裁办案人员,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实现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不断提升监察执法能力、服务能力和“两网化”运行能力。
专栏4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行动
1.和谐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能力试点建设,完善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重大矛盾和风险隐患,提升劳动者获得感和安全感。每年培训800名以上劳动关系协调员。
2.企业用工稳定行动。落实各项稳企稳岗补贴奖励政策,加强重点企业用工指导服务,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尽量不裁员、少裁员。主动服务,加强指导,着重帮助劳动纠纷较多、金额较大的用人单位完善用工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
(五)全面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合理调整基层服务平台布局,统筹规划建设集公共就业服务、职业介绍、人才交流、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经办、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基层平台人员、场地、设施配备,强化基层平台服务业务信息化建设,更好打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城区15分钟服务圈和乡镇“办事不进城”格局。
2.加强基层平台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定岗聘用、专职管理”,实现“专聘专用”。加强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加强财政预算经费保障,不断提高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待遇。
3.持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继续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推进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继续推进“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流程,及时完善和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动各项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一网一门一次”“一件事一次办”。加快推进大厅窗口标准化建设,加强窗口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4.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聚焦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口、贫困人口等,建立施策精准、机制灵活、服务高效的帮扶机制。继续坚持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两大方向,依托劳务协作对口帮扶、结对帮扶等协作机制,持续推进有意愿的贫困劳动者外出就业。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高质量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吸引农民工等自主创业。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促进弱劳力、半劳力就地就近解决就业。努力实现有提升技能意愿的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落实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的激励政策。
专栏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效能提升工程
1.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建设。深化全国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基地建设,不断健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实现社会保障卡全覆盖。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待遇入卡、业务用卡,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
2.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深化“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完善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建设。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现场办理“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年度计划与规划衔接机制,将规划目标任务列入年度目标体系,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考核机制,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建立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同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财政投入机制,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管理经费保障,继续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切实把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逐步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占一般财政支出的比重。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资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办法、新途径。最大程度争取国、省资金支持。
(三)提升法治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推进严格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八五”普法规划。
(四)强化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五型双一流”机关创建活动,打造“政治型、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练兵比武、网络课堂等多种形式,引导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着力提高干部队伍业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应对危机能力。深入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坚守底线思维,持续健全制度,完善重要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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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