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 告 ·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韶山市警用两轮摩托车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及道路监控、电子警察、电子卡口设置地点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2年 4月21日起,至5月20日止):
警用两轮摩托车
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
违停球
电子警察路口
电子卡口
凡经过上述警用车辆、路口、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子监控设备将自行抓拍记录。
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警察抓拍范围:闯红灯、不礼让行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车、压黄线、不系安全带、驾车吸烟、驾车接打电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电子监控记录,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韶山公安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