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打了个电话提供一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线索,没想到就领到了3000元的举报奖金!”近日,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兑现一起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按照《湘潭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向举报人发放了奖金3000元。
6月25日,市应急指挥中心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湘潭经开区某公司员工入职安全培训存在走过场、造假等情况。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马派出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经确认举报情况属实,并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现已立案查处。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社会共治,人人尽责。如果您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等,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最高奖励30万元!我们将及时查实和查处,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回音。
一、举报范围
(一) 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
(三)瞒报、谎报、漏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 森林防火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
(五)具有生产、经营、储存、租住使用功能之一的村(居 )民自建房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者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的;
(六)其他可能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731-55551009/55551039;
(二)传真:0731-55551008;
(三)地址及邮编: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B栋519室,邮编411000;
(四)微信号:xtsyjzhzx;
(五)微信小程序:湘潭平安积分;
(六)电子邮箱:xtsyjzhzx@163.com。
三、奖励金额
(一)对举报一般事故隐患,奖励100元至500元;
(二)对举报安全生产(森林防火) 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1千元至1万元;
(三)对举报生产储存经营租住村 (居)民自建房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者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的,奖励1千元至1万元。
(四)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奖励3千元至1万元。
(五)对举报瞒报、谎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每起奖励2万元;举报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每起奖励3万元;
(六)对举报瞒报、谎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奖励30万元。
瞒报、谎报事故判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规定执行。
安全是竞争力、是生产力。广泛发动群众全面查找身边安全风险隐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及违法行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举报奖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一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强化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充分发挥举报作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有力举措!
来源: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杨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