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里不能燃放烟花鞭炮,请您理解配合。”1月17日晚,岳塘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沿江风光带巡查时发现,有市民在此燃放烟花,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进行劝阻。针对近期有市民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岳塘区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安排人员开展执勤,联合公安部门加大禁燃工作的巡查和处罚力度。
春节临近,连日来,全市各级城管部门进一步落实禁燃管理规定,深入开展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炸工作。
加强安排部署 强化责任落实
1月13日,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召开全市城管系统禁燃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大对禁燃工作的宣传引导,对沿江风光带、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巡查和宣传力度,坚持从严执法,强化执法打非。随后,各县市区(园区)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迅速开展行动 严厉“打非治违”
近日,接到群众举报,称雨湖区长城乡有人租用民房当仓库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随即,雨湖区安委办联合雨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雨湖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并依法依规对出租房内共计300余件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了扣押。
1月17日,岳塘区城管委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在下摄司街道开展禁止燃放售卖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当天参加行动的有岳塘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执法、下摄司派出所等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专项行动小组成员先后在下摄司街道九洲大市场周边、半边街的永成便利店、小袁商行以及东园村麻将馆外均发现了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摊担,执法人员当即对违规贩卖烟花鞭炮的商户进行了宣传教育。
截至目前,城管部门联合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从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打非等各环节进行管控,全面梳理排查经营户,检查重点经营场所,共收缴、销毁烟花爆竹制品560余件。
近段时间,城管部门还将组织执法人员对违规售卖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常态化查处。同时,也提醒大家,如果市民在指定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也请到正规的持有零售经营许可证的专卖店购买。
加强宣传劝导 营造强大声势
要让群众知晓和理解禁燃工作,宣传引导是关键。市城管执法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采取海报、横幅、电子屏等多种媒介广泛开展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1月14日,市风景园林中心河东沿江风光带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在三大桥、城市之光等7个点位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温馨提示牌,确保人民群众熟悉今年禁燃的新要求。
市风景园林中心在各公园、广场摆放禁燃倡议书40块,悬挂条幅50条,利用声讯系统、电子显示屏《通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成立11支志愿者队伍和应急队伍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进行劝导和安全巡查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城管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小区、进社区,上门宣传禁燃禁放政策,向城区沿街商户、餐饮场所、居民小区发放、张贴《通告》《禁燃倡议书》2.5万余份,当面宣讲禁燃政策、燃放危害和燃放后果,倡导居民从自身做起,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导者、监督者,努力形成禁燃烟花爆竹的共识。
市城区14块大型户外广告显示屏高频次播放禁燃通告,发动沿街门店、商户、企业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禁燃标语3500余条/次。
同时,还利用媒体、村村响、居民群、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禁燃禁放规定。通过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多管齐下的宣传方式,强化了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深入社区、深入人心,落实到行动。
禁燃工作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持续发力。接下来,城管部门还将以定点值守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及各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在沿江风光带、建筑工地和居民住宅小区开展巡查,依法查处占用城市道路或者超门店范围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同时,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禁燃工作纳入到日常巡查考核范畴,做到及时发现坚决制止。
来源:湘潭市城管执法局
编辑:杨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