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找我们联系换发新证,千万不要因为排污问题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一定要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有什么需求请随时与我们联系……”近日,一串串暖心的话语不时在企业负责人耳边响起,这是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韶山分局工作人员深入一线为企业把脉问诊,围绕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等企业重点关注事项,帮助企业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在与企业负责人的交流中,工作人员主动帮助企业吃透、弄懂、用足、用活、用好当前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强发展信心,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水平;及时对企业关心的环保法律、污染防治技术、固体废物处置、金融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解惑答疑;指导企业按证排污,及时在监管平台上提交、公开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如实填报污染物排放行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行监测执行、台账记录执行等情况信息,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这是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韶山分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十条措施”,激发市场活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开展的系列“攻坚帮扶”行动之一,旨在帮扶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精细化环境管理水平。
下一步,该分局将推行“非现场执法”等环境监管新模式,做到无事不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韶山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马赛斯
编辑:刘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