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营造全民拒毒、防毒的社会氛围。近日,岳塘法院对两起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6月26日至11月19日,被告人唐某某向被告人马某、尹某某先后3次出售29.5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29粒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并为马某、尹某某运输200粒甲基苯丙胺片剂。此外,唐某某先后3次向彭某某(另案处理)贩卖甲基苯丙胺23克、甲基苯丙胺片剂36粒,向谷某林(另案处理)贩卖甲基苯丙胺10克、甲基苯丙胺片剂10粒,而马某、尹某某也先后4次共向吸毒人员谷某林贩卖甲基苯丙胺9.5克、甲基苯丙胺10粒,其中2次马某、尹某某安排被告人周某进行毒品的放置和毒资的取回。法院查明本案事实后,因唐某某、马某系累犯,周某系累犯且毒品犯罪再犯等因素,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唐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而马某、尹某某,周某均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依法判处两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万元至五万元。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康某在2022年11月底至2023年2月初期间,多次容留他人在自己所住的房间内吸食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此次集中宣判,彰显了岳塘法院对涉毒品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和坚决依法严惩的决心。此后,岳塘法院将进一步通过集中宣判、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
来源:岳塘区人民法院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