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具有易燃、易爆等属性,在运输、储存、保管中,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是传递危险货物危险性等各项重要信息的载体,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强制使用的运输单证。近期,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交通河东执法大队对辖区某危险品运输企业“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4月11日,河东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线通过湖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发现辖区某危货企业所属运输车辆存在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情况。执法人员立即赴企业开展调查。经查,确认该企业所属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该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立案,同时,要求公司负责人要举一反三,强化危货运输的精细化管理,定期自主自查安全规章制度落实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下阶段,河东执法大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辖区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督促运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行业安全管理规范化。(通讯员 袁伟 梁婷玉)
来源: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作者:袁伟 梁婷玉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