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是国家授予的荣誉,也是城市形象、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和创建卫生城市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发挥政协作用、展现委员担当,现向全市各级政协委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当好创建知识的“宣传者”。政协委员要充分利用本人和所在组织、单位的资源优势,积极向全社会宣传推广城市文明知识、城市卫生知识。要发挥委员工作室功能,在社区乡村开展创建宣讲,积极向界别群众宣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以及全民健康教育方面的创建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养、规范文明行为、塑造文明形象,开展健身活动。
二、当好创建活动的“监督者”。政协委员要立足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面对日常生活中的不文明人、不文明事、不文明不健康行为,要勇于指出、敢于纠正、善于引导,帮助破除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过程中的不良因素。要在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广泛利用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微建议等形式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真实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提供科学合理的参考依据,为城市创建工作大局献实策、献良策。
三、当好创建实践的“先行者”。政协委员作为界别群众的代表,要充分发挥委员在界别中的“代言人”作用,应当对标对表、率先垂范,模范践行好《湘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国家卫生城市评审办法》,争做有情怀、有担当、有作为的政协委员,以自身良好形象去影响带动周围的人。要积极参与所在社区、所在街道、所在单位开展的创建实践活动,通过深入创建工作一线,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界别群众积极参与到文明创建、卫生创建中来。
各位委员,“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功崇惟志,业广惟勤”,行动是我们履行责任的最好证明,成效是我们担当作为的最佳检验。让我们携手同行、凝心聚力,共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的责任与担当!
来源:湘潭市政协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