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城区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区域的通告
为有效减少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城区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区域进行调整。
1.城区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区域及限行时段严格按照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城区部分区域内实施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执行。
2.新增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24小时限行路段:雨湖区江南大道(北二环路至开源路)、安置区路(石码头路至江南大道)、石码头路(伏林路至安置区路);岳塘区昭华路(芙蓉大道至蒿塘路)。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管制规定,提前规划出行线路,服从现场交通执勤人员指挥,注意现场交通标志提示,安全出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6月26日
示意图如下
来源: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凌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