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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人注意啦!这几项民生保障标准将提高

来源:湘潭市民政局 编辑:杨莉莎 2025-03-12 21: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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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湘潭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全市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方案》。从2025年1月起,湘潭市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将提高。

城市低保标准:由700元/月提高到740元/月。

农村低保标准:湘乡市、湘潭县由460元/月提高到485元/月;雨湖区、岳塘区、韶山市已超过省定标准,本次暂不提标。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按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设定,由910元/月提高到962元/月。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湘乡市、湘潭县由600元/月提高到631元/月;雨湖区、岳塘区、韶山市因农村低保标准未提标仍为650元/月。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由90元/月·人提高到100元/月·人。

孤儿基本生活费: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1150元/月提高到120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1700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

以上提标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提标补助资金4月底前将及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

近年来,湘潭市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积极落实落细各项救助政策,持续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兜底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下一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强化组织保障、力量保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确保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可感可及。

来源:湘潭市民政局

编辑:杨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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