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幸运成为昭山第一个拿到不动产权证的人。”7月28日上午,在昭山示范区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领证窗口处,胡桂华激动地说。据悉,这是昭山示范区发出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也是湘潭市城市区基层国土部门发出的农村不动产首证。
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义谋,昭山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宏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国土资源局昭山分局负责人共同见证了首证的颁发。
王义谋、李宏钰为胡桂华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在市国土局昭山分局工作人员指导下,胡桂华认真填写资料。
我们在胡桂华的不动产权证书上看到,他家的房子位于昭山镇七星村南塘组229号,共有宗地面积109.9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09.40平方米。由于胡桂华家的老房子倒塌,2015年10月提出申请,2016年3月批准建1层房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将全面开展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2017年6月底,位于七星村南塘组229号胡桂华家的房屋经市国土局昭山分局受理后,经过测量、权籍调查后,于2017年6月16日进行公示,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完成了湘潭市城市区基层国土部门农村不动产登记首证发放。同时,这也是昭山示范区发出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这是昭山示范区发放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胡桂华家中只有他一人,尚未结婚,家庭条件比较困难。考虑到胡桂华家中实际情况,市国土资源局昭山分局工作人员全程优质上门服务,并减免了测量费、证书工本费。
来源:红网昭山站
作者:方芳 罗艳红
编辑:黄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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