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国抽、省抽、省局交办及局本级抽检工作等环节中发现鱼腥草、辣白菜等18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及时交办至县(市)分局处置,对涉及本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的处置情况公告。(详见附件)
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2日
(主动公开)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黄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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