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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海关受理首单集团财务公司税收担保业务
韶山海关受理首单集团财务公司税收担保业务
2018-03-14 16:16:10 字号:

  3月13日,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在湘潭综保区申报办理首单集团财务公司税收担保业务,担保金额为790万元。该公司为全国第三家、长沙海关第一家海关总署批准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税收担保企业。

  据初步统计,该单集团财务公司税收担保业务可为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少缴担保手续费约0.7万元,少缴担保保证金约145万元,预计全年可为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节约担保手续费35万元,少缴担保保证金7000万元,在为节约企业运营成本的同时,可缓解企业大量资金压力,为企业的高速健康发展提供新的资金支持。

  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海关法》规定,担保人可以以“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保函”提供海关事务担保。此前,海关税收担保主要采用保证金和银行保函两种模式。同以上两种模式相比较,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担保模式兼具费率较低、门槛较低和实际占用资金较少的优点。允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海关税收担保,可以明显降低企业担保成本,简便保函手续办理,降低企业进口减免税货物的实际负担,有利于企业转型升级。

  此次试点开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参与税收担保改革,不仅是韶山海关在推进多元化税收担保改革方面的又一次创新探索,也将在税款担保额度、业务范畴、受益企业和保障税收安全等方面实现更大的突破。下一步,韶山海关积极落实海关多元化税款担保政策,将积极探索“同业联合”担保,银行、保险公司“银关保”等企业增信担保,为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更大限度发挥和释放改革效能。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肖湘杰 张颖

编辑:黄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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