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是第36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上午,昭山示范区在长株潭大市场内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律法规宣传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授牌活动,宣传消费者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饭店不得收取餐位费、不得设定最低消费,照相底片归消费者所有......”活动现场,昭山工商分局对《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亮点,进行了现场宣传和解答。
2017年以来,昭山示范区通过在景区、市场、学校、企业、电商等领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教育活动,调解各类消费纠纷300余起,为人民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此外,昭山示范区结合社会和产业发展布局,大力推进“诚信经营·幸福湖南”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引导企业、行业加强自律,培育优质品牌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美誉度和综合竞争力,提升消费满意度。
当天,昭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等26家单位被授予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这份荣誉来自消费者的肯定,我们将更加努力,为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昭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代表说到。下阶段,昭山示范区还将积极争创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推动昭山经济社会更好地发展。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绿心昭山
编辑:黄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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