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组合拳”,确保“全覆盖”
胡卫兵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新时代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从抓好监督入手。笔者认为,要抓好监督,必须打好纪律检查、国家监察、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的“组合拳”,把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四个“立面”筑牢,确保监督的全天候、无死角、全覆盖。
一要强化纪律监督的“硬约束”。日常纪律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作,长期以来已经积累了丰富经验,现在的关键是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持越往后越严。一是态度要更硬。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步步深入,现在还对政治纪律等闲视之,对作风要求充耳不闻,对反腐败我行我素的党员领导干部,就属于冥顽不化。必须要以与违纪行为水火不容、针尖对麦芒的姿态开展监督,让纪律带上电,让监督长出牙齿,强化制度的硬约束。二是手段要更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秉持纪检监察机关是保护干部的机关的本义,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注重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重点要更突出。要始终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人财物事权的关键岗位、违反政治纪律的关键问题,特别是“三类情况”的重点人群,防止目光涣散、拳头无力。
二要强化监察监督的“狠打击”。一是目标要清晰。牢牢把握监察体制改革的本义,把监察监督的触角延伸到过去的监督“盲点”和“死角”。二是底数要精准。湘潭目前的监督对象从过去的2万多名激增到近9万名,但在监察监督的过程中必须要坚持动态掌握,避免陷入“全覆盖”就是“啥都管”的误区。要准确把握“人”和“岗”,“事”和“时”,找准是否“行使公权力”这个关键,建立动态的监察对象库。三是震慑要有力。对于那些把纪律法律当成“稻草人”的、把权力当成敛财工具的,必须要通过监察监督抓住一批反面典型严肃查处,敲响“警世钟”,督促“猛回头”。
三要找准巡察监督的“定盘星”。一是定位不能偏向。巡察是政治巡察,不能把巡察搞成了业务检查、日常督查。二是导向不能偏移。必须要突出问题导向,以小见大、见微知著,“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业务看政治”“观一木而知森林”。三是原则不能动摇。要始终坚持把实事求是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根据市情实情,合理安排巡察规划,不抢跑、不赶进度、不比数量;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发现什么问题,千万不要拼凑问题,更不要乱扣帽子;要充分考虑被巡察对象的历史和现实,合理听取意见建议,防止“该严不严,利剑不举;该宽不宽,引起反感”。四是结果不能忽视。说到底,巡察的目的还是为了“治病”,必须要把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做好,坚持巡察一个地区、一个系统,就发现一批典型问题,建立一批行之有效的制度。
四要提升派驻监督的“专注度”。一是要把腰杆挺起来。要正确处理好与驻在单位党委的关系,紧紧依靠驻在单位党委开展工作,千万不要把纪委监督与党委工作对立起来。同时,也要牢记自己作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定位,持续深化“三转”,不该参与的坚决退出,理直气壮开展监督。二是要把思路提上来。纪检监察工作关键就是要坚定对标对表,盯着上级看、跟着上级干,不能把派驻监督独立于全市的纪检监察工作之外,“关起门来搞监督”。三是要把身子沉下去,不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四是要把目光聚起来。在立足全局的基础上,每个纪检监察组都要结合派驻单位的特点,强化精准思维,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项监督,监督的重点就是本单位本系统的廉政风险环节。
五要一体推进“全覆盖”。监督本质上是打“预防针”的工作,如果说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的任务是当好“守更人”,防止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越界;那么巡察监督就是“游动哨”“探照灯”,在政治这根弦上再聚焦;派驻监督就是“传感器”“显微镜”,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进行传导,把基层存在的特殊问题映射出来。所以说,四个监督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面”,必须深入融合、一体推进、四向发力才行。一是要有高度统一的思想观念;二是要有高度统一的战略脚步;三是要有高度统一的沟通机制。
(作者系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胡卫兵
编辑:黄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