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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湘潭全市县市区(园区)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公布
2018年11月湘潭全市县市区(园区)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公布
2018-12-19 20:02:19 字号:

  根据省政府要求及《湖南省环境质量监测考评办法(试行)》(湘环发〔2016〕10号)的规定,现将2018年11月全市县市区(园区)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状况

  2018年11月,我市共监测8个县(市、区)和园区参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统计。其中雨湖区、岳塘区、韶山市、湘潭县等8个县(市、区)和园区上报的数据均满足国家排名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国家有关统计要求。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8个参与统计的县(市、区)环境空气从好到差排名依次为:韶山市、湘乡市、湘潭县、经开区、雨湖区、昭山区、岳塘区、高新区(见附表1)。

  

 

  二、地表水水质监测情况

  1、地表水水质状况

  根据《“十三五”湖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和国家考核要求,纳入县(市、区)考核统计的断面10个,其中主要江河、湖库的县域交界断面4个(跨市界1个,县界3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2个。(见附表2)

  

 

  县域交界断面水质状况

  2018年11月,全市4个主要江河交界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3个,Ⅲ类水质断面1个。与上年同期(或上月)相比,4个断面水质均保持稳定。

  “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情况

  2018年11月,我市2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均达到2018年水质目标。

  江河水质变化幅度较大的断面情况

  2018年11月,纳入县(市、区)考核的6个省控断面与上年同期(或上月)相比,各断面水质均保持稳定。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18年11月,全市共对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监测,4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按照水质类别进行统计,Ⅱ类水质水源地4个。

来源:湘潭环保微信公众号

编辑:黄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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