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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纪检监察机关这40年:与改革同步,与发展同行,与人民同心
2018-12-31 11:09:35 字号:

湘潭纪检监察机关这40年:与改革同步,与发展同行,与人民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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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湘潭大讲堂第14讲举办。(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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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余名政协委员走进市纪委监委机关。(资料图)

惩腐肃贪正乾坤,清风正气满莲城。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40年来,伴随改革开放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湘潭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持与改革同步、与发展同行、与人民同心,谱写了湘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壮丽篇章。

40年,变的是机构和职能,不变的是纪检监察机关为党的纪律保驾护航的初心和使命。

“文革”时期,党的纪检机关处于瘫痪状态。直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党的纪检机关才翻开崭新一页。

1978年11月,成立“湘潭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1979年5月26日,成立“中共湘潭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同时撤销市委组织部的纪律检查科(1973年1月,市委组织部增设纪律检查科)。

1980年2月,中共湘潭市委决定将“中共湘潭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改为“中共湘潭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0年6月12日,中共湘潭市委召开四届十三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由9名成员组成的“中共湘潭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于兴表同志兼任书记。

1983年3月,“湘潭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共湘潭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再列入湘潭地委工作机构。同年5月,“中共湘潭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再列入湘潭市委工作机构。同年6月,湘潭地区撤销,地市合并,机构改革,撤销“中共湘潭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同年12月,重新组成“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市委和省纪委双重领导。

1984年9月,设立中共湘潭市纪委驻市委工交财贸政治部纪检组,由市纪委和市委工交财贸政治部双重领导。

1986年7月和10月,湘潭市纪委向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经委、财委、计委、建委、农委和金融系统派驻纪律检查组,由市纪委和相关部委实行双重领导。

1993年4月,湘潭市纪委与1987年组建的湘潭市监察局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2002年起,市委、市纪委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员制度。至2004年,全市共巡视39个单位,发现领导干部经商、用人不正等问题52个,提出90条建议。2005年,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巡视员制度只实行到省一级”的精神,停止巡视员制度。

2012年7月,市编办批复,同意市监察局加挂市预防腐败局的牌子。

2016年11月,省编办批复,同意设立中共湘潭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湘潭市召开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会议。会议宣布25家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设立,标志着湘潭市纪委实现对70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2018年1月10日,湘潭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此前,湘潭市、县两级监委已经相继挂牌运行。从此,纪委与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同时不再保留监察局(预防腐败局)。

40年峥嵘岁月,湘潭纪检监察机关从恢复重建到不断完善,从“单打独斗”到合署办公,从1980年的3个科室(当时内设机构只有办公室、纪律检查科、案件审理科)到现在的19个部室,从1983年委机关的33个人到现在的100多人……这40年,时代在变,机构的名称和职能在变,但不变的是纪检监察机关为党的纪律保驾护航的初心和使命。

40年,变的是改革发展的形势和任务,不变的是纪检监察机关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浓浓的为民情怀。

2018年12月1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这是党中央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大判断。

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来之不易。40年来,湘潭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始终紧跟中央纪委、省纪委步伐,始终坚持与改革同步、与发展同行,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坚决与腐败分子展开斗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政治生态不断净化,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旗帜鲜明的保护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帮助失误者,查处违纪者”成为纪检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为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1982年,市委成立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市委纪委作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之后,连续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

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湘潭市纪委陆续对违反政策的“农转非”、公车私用、招生毕业生分配、党政机关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公费请跳(舞)请钓(鱼)、用公费送子女到高等学院代培、公款请客送礼、农村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等群众反应强烈的不正之风开展整顿清理。

1989年,市纪委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43名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其中10人被清除出党。

市纪委、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后,反腐合力进一步凸显。资料显示,1994年,合署办公后的第二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295件,比上年增长20.4%;其中经济案件160件。

从1993年开始,市纪委把查处国有企业腐败案件作为查案工作重点,当年市纪委直接查办14起,其中大要案件12起。1996年3月,时任中纪委副书记侯宗宾来潭视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湘潭查办大案要案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2000年以后,湘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发力,始终坚持关注民生、维护民利,着力纠正各种不正之风。比如,狠刹医疗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积极参与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以及涉农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努力推动全市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据统计,1986年至2005年,全市受纪律处分的党员6511人,其中1082人被开除党籍;受行政处分的干部2827人,其中被开除公职263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既惩治腐败,又治病救人,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把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同时,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六类经营性活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等专项治理,把扫黑除恶同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紧密结合。十八大以来,全市共立案4299件,结案4423件,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433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87人;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96个,处理933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07个,处理1130人。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监督执纪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承担着发现和揭露违纪违法问题的重任。而在湘潭市纪委恢复重建之初,并没有专门的信访科室。

1982年1月3日,在办公室、纪律检查科、案件审理科的基础上,增设信访科,后来更名为信访室。

为了有效化解信访问题,湘潭市纪委一直坚持为民的情怀、弯下腰去联系群众。

2012年,市纪委在全省率先出台《湘潭市纪检监察信访听证暂行办法(试行)》,工作卓有成效,当年被省纪委评为湖南省纪检监察创新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湘潭市纪委实行领导包案,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2018年4月,湘潭市委出台工作方案,从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中,筛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信访举报,由市领导、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集中包案,就地解决了一批疑难信访举报问题。

40年前,恐怕谁也不会想到,如今,群众可以通过手机实现一键举报,直达市纪委。“廉洁湘潭”微信公众号自2017年1月4日开通以来,“四风”举报平台一共收到群众举报1606件次。其中,湘潭市法检医院4名医务人员开救护车到菜市场买菜,仅停留10多分钟,被群众举报后受到严肃查处,并被通报曝光。

通报曝光、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突击检查等历来是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的有效手段。1996年1月1日,市纪委、市监察局会同市交警队对公车迎亲进行突击检查,发现102辆迎亲公车。检查组当即将车牌号码逐一记录,并在湘潭电视台和《湘潭日报》曝光,司机和有关责任人员受到了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多年来,湘潭市纪委还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1994年10月,时任中纪委书记尉健行来潭考察时,几次称赞行风评议工作。他说:“行风评议好,是一个很好的监督形式,要变成一种机制,长期坚持下去。”1992年,市纪委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和群众团体、新闻媒体的人士作评议代表,在全市首次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当年,市纪委受理评议代表在调查走访中发现的违纪案件70起,涉及金额47万多元,61人受到处分,被评市直机关中,共有36个二级单位调整领导班子。

如今,湘潭形成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全方位的监督格局,正风反腐翻开新的一页。不少干部群众反映,“现在,不正之风压了下去,清风正气扬了起来,有了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40年,变的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面庞和容颜,不变的是纪检监察机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的决心和勇气。

1994年4月,时任省纪委副书记赵焱森来潭调研,提出了三个问题:第一,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如何?第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纪检监察干部需要提高哪些素质?第三,如何提高素质?这么多年过去了,湘潭市纪委一直在用实际行动作答。

档案虽然有些泛黄,但这些纪检监察干部的光辉形象永不蒙尘:

1990年11月,湘钢纪委书记侯旭、岳塘区纪委书记张君满参加全国先进纪检组织和优秀纪检干部表彰大会。

1995年2月,纪检监察一室副主任黎秉钧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办案有功人员,纪检监察二室被评为办案先进集体。

1996年1月,市纪委常委、秘书长李光泉作为先进代表前往北京参加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2007年,湘潭纪检监察系统4名领导干部被评为全省“勤政廉民、富民强省”优秀领导干部。

2011年,湘潭市纪委正县级纪检监察员罗义平被评为“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2017年,湘潭县纪委常委王沛受到中央纪委嘉奖,雨湖区纪委正科级干部张碧茹荣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湘潭市纪委荣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

一系列荣誉的背后,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不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有力见证。

一方面,不断加大培训力度,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思践悟中增长才干,在实战锤炼中成为行家里手,真正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仅2017年以来,“廉洁湘潭”大讲堂已举办14讲。2018年,两次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封闭培训班,培训纪检监察干部近700人次。

另一方面,不断强化监督制约。聘请特邀监察员开展监督,主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走进市纪委机关”。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出台并严格执行《湘潭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近五年来,全市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0件,给予党纪处分48人,其中,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原主任王新平等干部被查,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刀刃向内的决心和魄力。

此外,还持续推进、深化巩固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持续释放干事创业的活力。

回望历史,是为了更好地走向未来。虽然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我们必须时刻保持一份清醒冷静: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站在改革开放40年的新起点,我们必须始终保持一份坚韧执着: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奋斗在伟人故里这片红色的沃土上,我们湘潭纪检监察干部将用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用自身干净的良好形象,担当起历史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为实现大美湘潭的海晏河清、朗朗乾坤贡献力量。(作者:冉春雷、谢雨芬,特别感谢中共湘潭市委党史研究室倾情提供的史料帮助。)

来源:廉洁湘潭

编辑:曹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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