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现场电源被人为切断,刘远借着手机灯光源,试图找到电源开关,但都没有成功。
为了节约时间,刘远和同事只能用手机打灯,逐一清点包厢。
现场终于来电了,执行干警集中在刘远身边,由刘远按区域分工。
刘远和同事在吧台,逐一清理物品。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随时督导执行工作的情况。
下午,刘远又回到办公室整理案卷资料、接待当事人……开始了又一波忙碌。
红网时刻记者 楚湟 通讯员 曾毅 刘倩 湘潭报道
2月20日上午9点,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对一起债务纠纷案件进行财产清点、查封。
2012年6月,廖某向原告李某租赁商铺经营足浴、餐饮等业务,租期15年。但2014年4月30日后,廖某便不再支付房屋租金。李某多次催要未果后,将廖某及其丈夫罗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令被告廖某、罗某支付房屋租金及违约金10009339.5元。被告廖某和罗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李某遂向岳塘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岳塘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远经过“四查”(查银行存款、查车辆、查房产、查债权)等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只有禧福会所的设备设施可供执行。执行行动前一天,岳塘区法院决定依法启动查封评估拍卖程序。此次行动的内容,就是要原地查封涉案场所内的所有物品。
到达现场时,该会所已经停电。为了节约时间,刘远和同事只能用手电和手机灯光,逐一对该会所的100多个包厢进行清点,随后一个多小时后才来电,清查工作才得以顺利完成。
执行难,难在查人找物,为了尽快执行案件,刘远一天要拨打近百个电话与当事人沟通,查找财产线索,他去年办结了400多件案件,平时连送孩子上学和参加家长会都没时间。
“想尽办法来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我们的生效法律文书,不再是一张空白纸。”刘远说。
据统计,去年,岳塘区法院共执结案件3198件,到位标的5.47亿元。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楚湟 曾毅 刘倩
编辑:曹维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