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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一司机打电话、漱口拖延时间还是被查出醉驾 高速民警:“演技”不行!
2019-04-06 09:10:13 字号:

4 月 3 日,高警局湘潭支队韶山大队民警接连查获三起酒驾违法行为,其中一例还是醉驾。

4 月 3 日晚上 10 点 47 分,在韶山收费站入口处,高警局韶山大队民警在对一辆湘 C 牌照的小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车窗摇下后,车内散发着很重的酒味。民警于是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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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沈某交待,当天家中亲人们都回来扫墓,难得一聚,席间难免就喝上了。对于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他倒是不回避。只是听到民警要给他测酒精含量时,也许是知道自己确实喝得不少。沈某接连用打电话、漱口、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测试等方法来拖延检测时间。

" 你这个表演的演技不行。"随后,民警将沈某带到韶山医院采集血样,直到这时,沈某才配合做了呼气式酒精测试。4 月 5 日上午,沈某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8.47mg/ml,达到醉驾标准,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高警局湘潭支队韶山大队民警谭思敏介绍,驾驶沈某目前被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他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以及进一步的刑事处罚。

当晚,韶山大队还查获两起酒驾违法行为,两名驾驶员均被处以罚款 2000 元、记 12 分并暂扣驾驶证 6 个月的处罚。据统计,从 4 月 1 日到 4 月 5 日清明节前,高警局湘潭支队就查获 8 起酒驾违法行为,其中醉驾 1 起。

民警提醒,清明假期亲朋好友聚会多,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驶车辆。(潇湘晨报记者 骆一歌)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骆一歌

编辑:焦炬-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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