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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19-05-17 12:12:50 字号:

潭安〔2019〕9号

湘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根据国省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湘潭市实际,现就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安排

根据国、省的安排部署,今年湘潭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完成上级规定动作的同时,市安委会将组织开展八大全市性活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既要确保形式多样,又要确保取得实效。

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全市第八届安全生产演讲比赛(决赛)活动

6月3日,市安委会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全市第八届“安全发展 幸福你我”安全生产演讲比赛(决赛)活动,全面拉开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各地各部门要于5月下旬广泛开展“万条标语宣安全”活动,通过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安全活动月”和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宣传;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均要开展安全宣传,同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6月初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市安委办从5月底至6月上旬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二)开展主题宣讲系列活动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重点宣讲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国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企业主体责任等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全市各大中型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风险管控以及安全知识技能等,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结合“七进”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开展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进一步扩大和夯实安全生产群众基础。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市安委会将举办安全生产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业要通过设立宣传展板(不少于2块)、设置现场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开展宣传咨询,各县市区(园区)要同步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同时要依托电视、报纸、电台、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平台,举办公益广告、安全提示、在线访谈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大力营造活动浓厚氛围。

(四)开展企业一线员工“五个一”活动

结合今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要求,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一线员工“五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场“主要负责人与员工安全生产双向承诺”活动,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向社会、向员工作出安全承诺并将安全承诺张贴在醒目位置,同时要组织全体员工开展遵章守纪安全承诺活动,要求每个员工签字并张榜公布。二是开展一场“查身边隐患、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围绕安全生产“四要素”(人、物、制度、环境),分班组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要求每一名员工至少排查一处安全风险隐患或提出一条安全建议。三是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帮助员工提升对安全标准化的认识,自觉规范安全行为。四是上一堂“岗位安全教育课”,要求各企业分车间班组开展,帮助员工切实提升岗位应知应会能力。五是开展一次“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帮助员工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进企业、学校、机关、农村、社区、家庭、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安全科普宣传”“安全文化进万家”“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示范班组”“平安农机”“道路运输平安年”“平安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五好文明家庭”等具有地方和行业领域特色的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精心打造安全文化长廊(安全文化墙)、安全科普体验中心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场所,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体验式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乡村广播等现有平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举办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村居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有奖活动,鼓励社会公众和广大从业人员通过“12350”热线举报电话、“湘潭应急”微信公众号或其他方式,及时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营造安全隐患人人查、安全事故人人防的良好氛围。

(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类企业要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处置流程、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开展“安全生产莲城行”活动

6月份,市安委办将组织有关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各地各行业领域,开展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双预防机制建设、三大行动、严格执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报道,重点挖掘有关特色亮点工作,宣传典型经验,同时通过暗查暗访,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震慑。

(八)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举办图片展、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用真实的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各类人员尤其是一线从业人员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在岗位上严格规范操作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广同志任组委会主任,市应急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有关负责同志任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由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陈术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指导“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指导开展相关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障经费,早谋划早部署,确保各项活动落实落地。

(二)大力宣传造势

要结合“强宣传提素质防事故”专项行动,充分调动各有关单位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主题,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力度,发挥各类媒体宣传作用,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曝光。

(三)强化督导考核

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强化考核,强化督查,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有关活动信息、资料,并认真梳理总结出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适时在湘潭应急微信等平台上展示交流并推广。对活动组织有力、有特色有成效的单位,市安委会将予以通报表彰,并推荐参与省里评先。

请各县市区(园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将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名单于5月25日前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每周五前将本单位一周内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重大活动信息要随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其他有关资料于7月10日前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

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市应急局协调科龚竞

电话/传真:58570532

电子邮箱:xtk513@163.com

qq群:湘潭应急276062854

通信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市人民政府大楼市应急局515办公室(邮编:411104)。

湘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16日

来源:湘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黄滔-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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