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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安委办发布6月警示通报
2019-06-05 15:01:15 字号:

湘潭市安委办发布6月警示通报

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

(2019年第6号)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一月一警示”的要求,现将全市2016年至2018年同期6月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通报如下。

事故情况

2016年湖南敏锐科技有限公司“6·6”触电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16年6月6日14时20分左右,湘潭县湖南敏锐科技有限公司在维修仓库行车过程中,该公司油漆喷涂业务承包单位的油漆工违章合上已断开的电闸,导致一名维修人员触电死亡。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油漆喷涂作业带班长刘某新及油漆工无视“禁止合闸”标识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合上已断开的电闸。二是安全管理不到位,负责断送电以及现场安全管理的维修人员,未履行好现场管理职责;敏锐公司没有告知油漆喷涂业务承包单位油漆车间停电停产及相关注意事项。三是教育培训不到位,敏锐公司没有对油漆工进行用电相关安全知识培训。

3)追责问责情况。依法对湖南敏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罚,5人被追责问责,其中2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责。

2016年中冶京诚(湘潭)重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6·30”高处坠落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16年6月30日10时57分左右,中冶京诚(湘潭)重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管道拆除作业人员周某在湘钢厂区生活用水中线改造项目管道拆除施工过程中,由于安全带系挂在被切割的旧管道上,该管道切除突然掉落时,周某随之从4米高处掉落地面受重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违章作业。作业人员周某违反《旧管路拆除施工方案》有关安全交底的规定,将安全带系挂在待切割的管道上。二是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班组对高处作业没有安排监护人员,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监理没有及时发现和排查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挂点存在安全的隐患,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中冶湘潭公司项目负责人对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不到位。三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中冶京诚湘潭公司没有督促项目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无相应资质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四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中冶京诚湘潭公司对从业人员缺乏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没有认识到旧管道拆除过程中高处作业安全带挂点选取错误等危害性,缺乏安全风险意识。

3)追责问责情况。依法对中冶京诚湘潭公司给予行政处罚,9人被追责问责。

2018年湖南盛世鸿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19”高处坠落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18年6月19日9时50分左右,湖南盛世鸿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聘请的房屋维修人员何某杰在湖南富兴飞鸽药业有限公司职工食堂进行屋面(石棉瓦)维修过程中,不慎踏空踩破石棉瓦,从屋面摔落至食堂大厅地面,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违章作业。房屋维修人员何某杰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有关规定,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冒险沿着食堂屋脊向屋面漏水的地方走过去察看时,不慎踏空踩破石棉瓦,从屋面(高约4.3米)坠落至地面死亡。二是鸿源装饰工程公司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等制度和操作规程,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制定屋面维修施工方案等,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施工人员对屋面维修作业的风险认识不足。三是飞鸽药业公司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维修施工合同》未明确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3)追责问责情况。依法对湖南盛世鸿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罚,湖南富兴飞鸽药业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等2人被追责问责。

2018年湖南众翔重装设备有限公司“6·25”机械伤害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18年6月25日13时20分左右,湖南众翔重装设备有限公司铆焊工谢某龙在风力发电机塔架生产车间第四跨车间进行下午班上岗前准备工作时,因操作不当,可调式焊接滚轮架运行,谢某龙被机械伤害,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操作不当,致使谢某龙被风力发电塔架T2、T3工件挤压致死。二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众翔重装公司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未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三是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制度,公司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设施设备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四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众翔重装公司未依法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五是韶山高新区安监局监管不到位。

3)追责问责情况。依法对湖南众翔重装设备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股人给予行政处罚,4人被追责问责,韶山高新区安监局被诫勉谈话。

下步建议

上述4起事故发生在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性质严重,影响较坏,同时也再次说明了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6月是全国安全生产月,是安全发展理念思想的宣传月,是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意识的提升月,也是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月。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着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各类企业要突出抓好“一线员工五个一”活动,让安全意识根植于员工灵魂深处,做到入心入脑,着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及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能力。

要深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做好“十个一次”工作,不断提升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强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激发企业自主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

湘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来源:湘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黄滔-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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