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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扶持、税收优惠……湘潭出台系列政策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2019-08-30 20:09:41 字号:

红网时刻湘潭8月30日讯(记者 曹利敏 通讯员 杨光)为进一步稳定退役军人就业,支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近日,湘潭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相关措施,分别从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就业促进、创业扶持、税收优惠四个方面为退役军人提供“全链条”的就业服务。

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

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以内可以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退役士兵培训期间生活费按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每人每天10元补助。

退役士兵参加成人高考,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参加普通高考,可在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录取。

退役军人参加高职院校扩招,可以免文化考试,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人每年最高可免8000元学费,还可享受助学金等奖励政策。

就业促进政策

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12%、基本医疗保险5%、失业保险补贴0.7%的社会保险补贴。

创业扶持政策

退役军人参加创业培训,“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可享受1000 元/人,“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 1300 元/人,创业模拟实训可享受 1300 元 /人,网络创业培训可享受 1300 元/人,“创办你的企 业”(SYB)培训后续服务补贴不超过 800 元/人。

退役军人成功创办企业,可享受每月不超过800元的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可享受不超过20000元的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可享受500元每个的商标注册补贴,每人最多不超过3个。

退役军人成功创办企业,可参加省、市“双百资助工程”,市级返乡人员创业基地评选,获得3至10万元创业奖金和奖牌。

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15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按合伙创业人数,可申请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额度,最高贷款额度7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第一年和第二年财政全额贴息,第三年不贴息。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按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税收优惠政策

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企业招用退役军人,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9000元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曹利敏 杨光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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