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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湘潭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发布
2019-12-24 18:10:03 字号:

2019年11月湘潭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发布

根据省政府要求及《湖南省环境质量监测考评办法(试行)》(湘环发〔2016〕10号)的规定,现将2019年11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9年11月,湘潭市共监测8个县(市、区)和园区参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统计。其中雨湖区、岳塘区、韶山市、湘潭县等8个县(市、区)和园区上报的数据均满足国家排名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国家有关统计要求。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8个参与统计的县(市、区)环境空气从好到差排名依次为:韶山市、湘乡市、雨湖区、昭山区、高新区、岳塘区、湘潭县、经开区。(见附表1)。

地表水水质状况

1、地表水水质状况

根据《“十三五”湖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和国家考核要求,纳入县(市、区)考核统计的断面10个,其中主要江河、湖库的县域交界断面4个(跨市界1个,县界3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2个,监测断面、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见附表2,分类评价情况如下:

(1)县域交界断面水质状况

2019年11月,全市4个主要江河交界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4个。与上年同期(或上月)相比,3个断面水质保持稳定,1个断面水质上升。水质稳定的断面为:考核岳塘区、雨湖区的昭山断面考核、湘潭县、雨湖区的涟水入河口断面、考核湘乡市的文家滩断面。水质上升的断面为:考核韶山市的立山村断面。

(2)“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情况

2019年11月,湘潭市2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均达到2019年水质目标。

(3)江河水质变化幅度较大的断面情况

2019年11月,纳入县(市、区)考核的6个省控断面与上年同期(或上月)相比,5个断面水质保持稳定,1个断面水质上升。水质稳定的断面分别为:考核雨湖区和岳塘区的昭山断面、考核湘潭县和雨湖区的涟水入河口断面、考核雨湖区和岳塘区的五星(一水厂)断面、考核湘乡市的文家滩断面、考核湘潭县的涓水入湘江口断面;水质上升的断面为:考核韶山市的立山村断面。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19年11月,全市共对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监测,4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按照水质类别进行统计,4个水源地全部达Ⅱ类水质。监测断面、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见附表2。

来源:“湘潭环保”微信公众号

编辑:焦炬-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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