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于1月21日专题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要求全国医保系统按照“两个确保”做好救治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1月22日,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迅速传达部署,并下发通知要求市县两级医疗保障部门坚决落实:一是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对协议医疗机构收治患者经确诊后,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同时,还加强对协议医药机构价格管理,严禁协议医药机构乘疫情之机哄抬预防性药物、预防性用品等价格,造成群众负担增加或医保基金损失的,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春节期间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协议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春节期间如有相关情况可拨打以下电话 :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58526948
雨湖区医疗保障局:58205975
岳塘区医疗保障局:55568608
湘潭县医疗保障局:57775270
湘乡市医疗保障局:52265505
韶山市医疗保障局:55689682
来源:“湘潭医保”微信公众号
编辑:楚湟-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