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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湘潭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社区工作者
2020-06-14 10:31:13 字号:

公告|湘潭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社区工作者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建设高品质生活社区实施办法〉的通知》(潭市发〔2018〕25号)和《湘潭高新区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潭高工办发〔2019〕48号)文件,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经区党工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人员7名。

《2020年湘潭高新区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本市户籍或常住本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恪守职业道德;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工作,熟悉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工作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同时应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其中,报考党建员岗位的人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有公开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等言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情况。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

(网址:http://xthtz.xiangtan.gov.cn/)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3日15:00-6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间段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349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报名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或常住证明、学历证书的照片,报考党建员的需上传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组织关系证明照片。上传照片时,报考人员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

准考证由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9:00-6月20日17:00。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法律常识、社会工作实务。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如报考人数低于1:3,经区社区工作者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

3、笔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上午9:00-11:00。

考点考室及座位安排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4、笔试成绩在2020年6月23日之前公布。考生可登陆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官网查询笔试成绩。

(网址:http://xthtz.xiangtan.gov.cn/)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笔试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现场提交资料并审查确认。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同进入资格审查;未达1:2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打印的《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户口本或常住证明、④学历证书、⑤报考党建员的需提供组织关系证明。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依次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3、面试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

(五)综合成绩合成、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招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招聘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区组织人社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统一组织进行,费用自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经区社区工作者公招领导小组同意,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区社区工作者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拟聘用公示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新聘用人员由区社区工作者公招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只递补一次。

(八)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新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取消聘用岗位所缺人员依次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经体检、考察和试用期满合格后聘用。

注意事项

1、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报考条件,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布、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行承担。

4、考生准考证是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必备证件,考生须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5、招聘服务咨询

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情况咨询:0731-58551367

技术咨询电话:0731-84151259

监督举报电话:0731-58551939

如有需要,建议工作日上班时段咨询。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谢文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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