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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教育局致全市小学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
2020-06-15 20:04:15 字号: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一年一度小升初工作即将开展,为做好初中招生工作,为每位家长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每一个小学毕业生都能顺利入学接受初中教育,现对2020年我市小升初入学政策予以简要介绍,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

一、招生方式

公办初中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民办初中按照“属地管理、超员摇号、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

(一)划片招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定辖区内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并根据学校布局和办学条件,确定并下达所辖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二)相对就近:所谓“就近”入学原则,是指相对就近入学,而不是绝对最近入学(也就是说就近不等于最近)。为了让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与“就近入学”范围内实际入学人数达到合理分配,最大限度地提高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的利用率,每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就近入学”范围并不一定都是“最近入学”。

(三)属地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跨市州招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在县域内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本市州其他县市区招生。

(四)超员摇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报名学生全部录取。

(五)免试入学。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培训机构挂钩。

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流程

(一)发布信息:市教育局于6月20日前将《2020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和各校招生服务范围在网络和媒体上进行公布,各区、园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将网上报名公告、招生服务范围、招生负责人联系电话及相关报名要求等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的社区(村、组)等处张贴好公告,确保宣传到位。

(二)网上报名:7月1日至7月10日,家长通过湘潭市教育局官网或“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

(三)网上初审:7月1日至7月12日,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对网上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进行审核。

(四)数据比对:7月15-17日,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数据比对;城区、湘潭县、湘乡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数据比对。

(五)公办学校初次派位:7月18日,市教育局将初审通过的报名公办学校的学生分配到对应招生学校。

(六)公办学校现场审核:7月20日至7月24日,市直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现场核查证件、上户调查,按生源类别1至5依次录取。家长须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户无房还须提交无房证明和租房合同,无房无户还须提交从业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营业执照代替)、居住证、租房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全国学籍信息证明(未就读学生除外)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学校现场审核通过学生,网上复审通过。

(七)市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7月21日,按照学生志愿、民办学校微机派位计划数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7月22日-23日派中学生到民办学校报到。

(八)补录补招:电脑随机派位未派中的学生,纳入公办学校的第二批录取程序。7月22日-23日,在市教育局网上报名平台申请补录。学校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补录学生。

7月25-26日,全市计划未完成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市教育局网上报名平台进行补招,电脑随机派位于7月30日进行,当天公布名单,派中的学生7月31日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九)复查录取:7月25—31日,学校复审通过学生(含补录学生),经市教育局复查后,下发录取名册给学校。

(十)调剂录取:8月1日至8月6日,市教育局将因所报公办学校学位已满须调剂的学生、民办补招未派中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至有学位富余的学校,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现场审核。

(十一)结果公示:8月7日至8月15日,各学校将新生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知家长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三、入学规定

(一)公办初中新生入学规定:入学报名应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和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等资料。

(二)民办初中新生入学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统一管理,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已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市州招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在县域内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本市其他县市区招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工作。

(三)一贯制学校初中新生入学规定: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若初中部学位不能满足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入学需求,有直升意愿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若初中部招收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后学位仍有空余,是公办学校的,可接受划定片区内学生报名;是民办学校的,可接受该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内学生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报名空余学位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四)随迁子女入学规定:提交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从业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营业执照代替)、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全国学籍信息证明(未就读学生除外)等相关资料,由住所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请家长按要求全力配合学校核证,避免因提供虚假证件和信息而影响入学。

(五)特殊学生入学规定: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权利。

(六)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待对象,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各位家长朋友,“身边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湘潭市各个公办初中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没有太大差别,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同时,湘潭市优质高中招生将会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政策,如:“全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生计划,均衡分配到相关区域内各初中学校”。请各位家长要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不仅方便、安全,还有利于树立孩子自立、自强、自信的竞争意识,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温馨提示:自身努力、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进步的主要因素,刻意选择某一个学校不能成为孩子成长进步的“保险箱”,请不要盲目跟风择校。同时关注湘潭市教育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微潭教育”,及时了解初中招生政策和工作要求。

最后,祝各位家长朋友们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湘潭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5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教育局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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