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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疾控发布进口冷链食品防疫指南
2020-07-14 18:42:06 字号:

湘潭疾控发布进口冷链食品防疫指南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进口冷链食品防疫指南

一、落实“四方责任”

按照《关于做好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冷库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通知》(潭疫防办〔2020〕130号)精神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公民社会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源头管控

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摸底清查各加工经营冻库等场所进口冷冻肉制品、海鲜等产品的进货来源,对所有新进口的冷藏、冷冻的食品加严检验检疫;对货物外包装、货物表面采样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根据不同货物特性采集货物本体样本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货物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

三、做好货物仓储运输环节防控

进口的冷链食品在运输环节中应严格执行防控相关规定,仓储物流单位日常要保持环境清洁,做好预防性消毒,并对重点部位抽样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强化市场销售环节管控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零售企业、大型连锁超市及售卖网点等食品流通各环节的经营管理者应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入库索证工作,建立台账,做到所有货品可溯源。同时应将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纳入到本单位(部门)重点抽样检测的范畴,一旦发现可疑污染物时,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方案,避免污染扩大。

五、加强重点人群的日常防控

有关场所应加强对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从业人员、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群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实行“绿码" 上岗制,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规范就医,及时排查,严禁带病上班,因病缺勤人员应主动向单位报备缺勤原因和健康状况,单位应做好记录。

六、加强冷链食品及存储运输环节的预防性消毒

在严格按照《湘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日常环境管理和预防性消毒的基础上,加强货物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等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

1、货物转运存放区域

对进口冷链食品等货物转运存放区域的地面、墙壁、称量工具、运输盛放容器等相关用品用具,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清水擦拭干净。

货物转运存放区域的门把手、电梯按键、楼梯扶手等经常触碰的物体表面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2、运输工具

运输进口冷链食品的货车、手推车等运输工具可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

3、货物外包装

货物外包装可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04

4、其他区域及相关用品用具

其他区域及相关用品用具的消毒可参照《湘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杀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七、核酸检测阳性产品的处置措施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零售企业、大型连锁超市及售卖网点等食品流通各环节的经营管理者一旦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产品,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对相关阳性产品采取临时封存等措施。

核酸检测阳性的产品按照医疗废弃物集中转运处理,应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封口严密,避免运输过程溢洒或泄露。

参与核酸检测阳性产品清运工作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黄滔-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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