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湘潭10月29日讯(记者 曹利敏)10月29日,湘潭市举办“决战脱贫攻坚 决胜全面小康”之“3+1”保障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湘潭市是如何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有机构看病、有医生看病,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
市卫健委主任唐文静: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是精准扶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工作的质量。我市高度重视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的要求,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的举措。一是全面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三家县级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或三级医院水平,发挥了县域龙头和技术辐射带动作用,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6.31%。二是全面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试点,实施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免费招录培养100名助理全科医生,全部充实到基层医疗机构。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设了标准的中医馆、高血压门诊、糖尿病门诊。长城乡卫生院与市二医院的医联体模式得到国家卫健委高度肯定,并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推荐。三是全面加强村卫生室“五化”建设。实施消除卫生室空白村项目,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所有行政村都设置了标准的村卫生室,配备了合格的村医,解决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进一步筑牢。目前我市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基本实现有机构看病、有医生看病,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记者:对贫困人口看病就医实行了哪些优惠政策?在减少贫困人口跑腿报销医疗费用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医保局局长陈智勇:谢谢你的提问。为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我们对贫困人口看病就医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人员住院费用基本医疗报销比例提高10%;二是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三是加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帮扶力度。对政策范围内自付住院医疗费用在限额内按70%比例进行救助。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综合报销水平达89.1 %以上。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时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贫特惠保、医院减免、财政兜底的六重保障,为了保证他们充分享受这些政策,同时减少多部门跑腿报销的压力,我们率先在全省开发出“一站式”结算系统,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出院时在医院“一站式”即时报销;对于在异地就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回来后在医保经办窗口提交报销资料,医保经办窗口一门式受理、一单式结算,30个工作日内拨付综合保障报销费用。通过各种便民措施做到了贫困人口医保待遇“不漏一人、不少一分、不拖一天”。
记者:目前,我市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面有什么新的措施,具体的资助体系是什么?
市教育局局长陈利文:感谢你的提问。借此也谢谢各位新闻记者朋友们对教育扶贫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经过长期的努力,我市已建立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到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各学段贫困学生享受教育资助全覆盖。
第一,完善资助政策。除按政策落实国家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高教育、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外,为避免教育资助有遗漏,确保全市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应补尽补,湘潭市出台了潭办〔2017〕93号文件,称之为地方“补天窗”政策,对湘潭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幼儿园、义务教育、普高及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给予伙食费补助。据统计,2017年-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共有122108人次本地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通过地方“补天窗”教育资助政策,享受教育资助共计8178.166万元。从制度上、政策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完善资助体系。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基础上,对各学段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一是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二是建立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第三,扩大资助范围。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按照在校学生人数7.5%的比例,对非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活补助,标准为寄宿生的50%。
第四,拓宽资助途径。通过社会力量扶贫济困和联动市委统战部、市扶贫办等部门开展“情系寒门学子助力脱贫攻坚众筹活动”,帮扶贫困家庭学生。近五年来,共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2008人次,发放助学金2177万元。
第五,建立资助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市-县-校”三级监管机制,开展暗访督查和实地抽查等行动,强化行业监管指导,加强资助操作流程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各项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和资助标准精准落实,资助对象精准无差错、无遗漏、全覆盖。
记者:在农村危房改造方面探索出了哪些好做法?
市住建局副局长颜星: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们主要是创新推出了“四三三工作法”,即:
“四优措施”,通过“地位优先、力量优配、时间优排、责任优化”4项措施,实现高位推动、全面覆盖、不落一户。将“每月一调度、每月一抽查、半年一讲评”调整为周调度、常态化不定期抽查、月讲评。制定领导联点“分片包干”、干部落实“分户到人”的责任清单,实现了“层层有把关、户户有人管”。
“三准策略”,坚持“精准摸底、精准改造、精准验收”,始终把“精准”贯彻危改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在全省率先出台农村住房危险性简易鉴定办法,创新函告方式,制定“农村房屋鉴定明白卡”确保农户知情权,统筹住建、扶贫、民政等部门的力量。
“三项行动”,开展“清零督导、聚力扫障、为民亲民”三项行动,因户制宜、靶向施策,确保每一户危改质量。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质量安全以及资金拨付情况开展清零督导行动,采取时间倒逼、责任倒逼、问责倒逼等措施,对未竣工危改户查摆原因、解决困难、确保清零。近三年来,帮助解决对象认定、等级鉴定、信访诉求、问题整改、质量安全等各类问题1800余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了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记者:请您谈谈,在保障农村居民“水缸子”的安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市水利局局长刘大平: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饮水安全事关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我们将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作为水利扶贫的头号工程,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清零,让农村居民喝上优质水、放心水。
一是紧盯目标任务,强化统筹调度。对标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要求,构建市县水利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片负责的责任体系,实现一项工作、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的工作推进机制,并在2017年从市级财政经费中,对全市3195名特困人口给予了2000元/人的补助,加快推进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解决。
二是紧盯薄弱环节,强化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常态化动态清零工作机制,逐村逐户排查死角盲区问题,并实行清单制管理。今年以来,分七个组,先后抽查78个村784户贫困人口饮水情况和59处饮水工程供水情况,对近300户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贫困户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回访,确保饮水安全问题真抓实改、稳定清零。此外,以村为单位制定“一村一策”巩固提升方案,共涉及30村受益人口17376人。
三是紧盯时间节点,强力工程建设。“十三五”以来,我市积极向水利部、省水利厅争取项目资金,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6年-2020年我市共争取到位国省级资金1.37亿元,受益人口达63万人。湘潭县排头乡回龙桥村彭术粮、王新浪等贫困户通过安装自来水解决水质不达标的问题;湘乡市梅桥镇土桥村王根元贫困户通过新建水井解决了季节性缺水问题。
四是紧盯关键环节,加强运行管理。一方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强化水质检测。督促各供水工程配套完善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并加强从业人员能力建设,指导供水单位加强水源地巡查,落实水源防护措施,做好水源水质监测,从源头上把好供水水质关。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曹利敏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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