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交办湘潭市信访件23件。
按交办责任单位划分,湘潭县6件、湘乡市3件、韶山市1件、雨湖区2件、岳塘区3件、经开区1件、高新区0件、昭山示范区1件、市生态环境局4件、市住建局2件、市教育局1件(因存在多部门联合办理情况,故交办责任单位统计件数总和大于信访件总数)。交办的23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污染方面的举报有15件,涉及噪声污染方面的举报有4件,水、生态、土壤、辐射、其他等污染方面,分别有5件、1件、2件、0件和1件。
据悉,市政府网已开通督察专栏,每日公示新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接到群众信访举报件的责任单位必须马上进行调查、处理,并在5日之内将信访举报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督察组。
来源: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谢文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