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交办湘潭市信访件24件。
按交办责任单位划分,湘潭县3件、湘乡市6件、韶山市4件、雨湖区2件、岳塘区2件、经开区1件、高新区0件、昭山示范区0件、市生态环境局4件、市农业农村局1件、市交发集团1件。交办的18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污染方面的举报有14件,涉及噪声污染方面的举报有13件,水、生态、土壤、辐射、其他等污染方面,分别有5件、1件、0件、0件和2件。
据悉,湘潭市政府网已开通督察专栏,每日公示新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接到群众信访举报件的责任单位必须马上进行调查、处理,并在5日之内将信访举报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督察组。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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