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案例通报如下:
1、湘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贺坤酒驾问题。2019年9月,贺坤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二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此外,贺坤还曾因其他违纪受过处分。2020年4月,贺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山枣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谭华良酒驾问题。2019年11月,谭华良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一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6月,谭华良受到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切实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酒驾的危害性,思想上时刻保持清醒,彻底摒弃侥幸心理、特权思想。要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乡市纪委、监委
编辑:黄滔-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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