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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0-11-27 11:47:07 字号:

关于召开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1月26日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

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17日报到,18日开幕,21日闭幕,正式会期为4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查湘潭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湘潭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湘潭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湘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4.审查和批准湘潭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5.听取和审查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查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补选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9.通过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

10.审议《湘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11.其他。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

编辑:曹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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