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河长制示范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要求,促进河长主动作为、担当尽责,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提高社会公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今年4月以来,湘潭市河长办组织开展了2020年“美丽河湖”评选活动。
经各乡镇(街道)河长办积极推荐,县市区(园区)河长办组织初审,湘潭市河长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对照条件标准审核把关,共评选出10条“美丽河湖”,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湘潭市河长办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杨恺翔
联系电话:0731-5252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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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2020年10条“美丽河湖”
(排名不分先后)
记者从湘潭市河长办了解到,每条“美丽河湖”将获得奖励10万元。此外,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河长制全面见效的关键之年,各县市区(园区)河长办正在加快建设,多打造示范河湖、美丽河湖,以水美展现家乡之美、环境之美,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河长制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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