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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化解 湘潭高新公安有新招
2021-02-03 09:18:28 字号:

矛盾纠纷化解 湘潭高新公安有新招

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开展以来,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在市局党委和高新区工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谋事、大胆干事,积极借鉴“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枫桥工作经验,创新推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三级调解”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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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推动,多方参与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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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走访、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9年11月15日,高新区成立并试运行“三级调解中心”,建立了三级调解机制:

一级调解室设村、社区,选择矛盾纠纷相对突出、综治建设相对成熟的村、社区作为试点,负责对辖区较小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调解中遇到困难时向上级调解中心请求支援或将调解事宜上交上级调解中心进行调处;

二级调解中心设派出所、法院警务室、快警站,负责辖区内较为疑难复杂、涉及人数较多、涉访的纠纷案事件,以及在工作中发现的较为复杂的矛盾纠纷;

三级调解中心设高新区管委会综治中心和高新分局,负责调处辖区内重大矛盾纠纷、历史遗留问题等纠纷案事件,负责各职能部门的协调、案件跟踪督办。

通过建立三级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探索了一条具有高新特色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矛盾化解新路径。三级调解中心运行至今,已调处婚恋纠纷、治安纠纷、合同纠纷等各类纠纷共计260余起。

集思广益,广辟渠道引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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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就近选聘和选贤举能的原则,一级调解队伍以驻村社区干部、辅警为骨干力量,邀请村、社区德高望重、有威望的且热心公益的人士参与,形成调处矛盾纠纷的基层力量,尤其是注重发挥一村一辅警的作用,从源头防范和发现矛盾纠纷。

二级调解队伍由分局选派有调解经验的民警、辅警、法律顾问、专职律师担任专职调解员,商请街道综治办牵头,协调社保、工商、环卫等职能机构指派专员参与调解中心工作,专业、专职人员的参与,有效提升民警、辅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级调解队伍由专职律师、检察官、法官等法律界人士提供专业支持,商请高新区各职能部门指派员参与调解中心工作。目前,各级调解中心共选聘专职或兼职调解员18名,在各调解中心公布联系方式,方便群众随时反映问题。

整合资源,三级统筹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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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新区工管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了三级调解中心工作机制,通过调动公安、交通、医疗、社保、国土、环保等职能部门力量,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优势,有效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效率。

2020年,三级调解中心有效解决了一批影响辖区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了一批“民转行”“民转刑”等案事件,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调解中心以群众诉求方便、就近为原则,设在各村、社区、园区警务中心、快警站。调解人员注重抓早、抓小,掌握调解工作的主动权,做到把各类纠纷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湘潭公安在线)

来源:湘潭公安在线

作者:

编辑:曹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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