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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湘潭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发布
2021-03-09 20:11:09 字号:

2021年1月湘潭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发布

根据省政府要求及《湖南省环境质量监测考评办法(试行)》(湘环发【2016】10号)的规定,现将2021年1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1年1月,我市共监测8个县(市、区)和园区参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统计,其中雨湖区、岳塘区、韶山市、湘潭县等8个县(市、区)和园区上报的数据均满足国家排名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国家有关统计要求。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 8个参与统计的县(市、区)环境空气从好到差排名依次为:韶山市、湘潭县、湘乡市、岳塘区、昭山区、高新区、经开区、雨湖区。(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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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1、地表水水质状况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湖南省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的通知》(湘环办【2021】25号)和国家考核要求,纳入县(市、区)考核统计的断面14个,其中主要江河、湖库的县域交界断面4个(跨市界1个,县界3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2个,监测断面、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见附表2,分类评价情况如下:

(1)县域交界断面水质状况

2021年1月,全市4个主要江河交界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1个,Ⅱ类水质断面3个。与上年同期相比,1个断面水质上升,3个断面水质均保持稳定。水质上升的断面为:考核湘潭县和雨湖区的涟水入河口。水质稳定的断面为:考核岳塘区和雨湖区的昭山、考核湘乡市的文家滩、考核韶山市的立山村。

(2)“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情况

2021年1月,我市2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均达到2021年水质目标。

(3)江河水质变化幅度较大的断面情况

2021年1月,纳入县(市、区)考核的14个省控以上断面本月监测13个(青年水库因实施清淤工程未监测)。与上年同期相比,4个断面水质上升,8个断面水质保持稳定(跃进水库因上年同期未开展监测,故不作比较)。

水质断面上升的断面为:考核湘潭县和雨湖区的涟水入河口、考核湘乡市的湘乡市洙津水厂、考核湘潭县的涓水入湘江口、考核湘乡市的水府庙水库库心。

水质稳定的断面分别为:考核雨湖区和岳塘区的昭山、考核湘乡市的文家滩、考核韶山市的立山村、考核雨湖区和岳塘区的五星(一水厂)及三水厂、考核雨湖区的九华水厂、考核湘潭县的易俗河水厂、考核韶山市的韶山灌渠。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1年1月,全市共对6个参与考核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监测,各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按照水质类别进行统计,6个水源地均达Ⅱ类以上水质,其中湘乡市洙津水厂为Ⅰ类。监测断面、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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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编辑:曹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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