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湘潭大学校党委决定,欧爱民教授被正式任命为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
欧爱民,1969年出生,湖南邵阳人。法学博士、湘潭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宪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湖南省司法反腐与党内法规研究基地主任、湘潭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兼任第十二届湖南省政协常委、第十五届湘潭市人大代表。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湖南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湖南省高校学科带头人等。主持国家社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课题30余项,主要从事宪法学与党内法规研究,在《中国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商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著作10余部,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等多项奖励,当选为2009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2019年度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人物。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大学法学院
编辑:刘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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