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劳而获,贪图小利,陈某、吴某将银行卡、微信账号、手机出租,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日前,两人被湘潭县警方刑事拘留。

5月24日,湘潭县公安局乌石派出所接到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推送的断卡线索:湘潭县乌石镇人陈某(男,37岁)涉嫌参与电信诈骗。随即,乌石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迅速进行分析研判,于当日在湘潭市岳塘区将陈某抓获。
据陈某交代,其伙同朋友吴某(男,34岁)于5月13日至17日期间前往M省,将本人的银行卡、微信、手机出租给外号“WY”的男子(正在追查中)用于收受网络违法犯罪资金,并从中获利3200余元。
据此,办案民警持续作战,立刻对吴某展开抓捕。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2021年5月以来,其多次将本人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并从中获利4800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吴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来源:湘潭县公安局
编辑:杨莉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