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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答丨岳塘区中小学入学招生政策发布,家长关心的都在这里
2021-05-31 21:08:35 字号:

权威解答丨岳塘区中小学入学招生政策发布,家长关心的都在这里

《岳塘区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出台背景是怎样的?

解答: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第一个聚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文件,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同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对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作出明确具体规定。这两个文件涉及义务教育入学招生的核心政策有两条: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二是正确处理好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关系。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2020年,湘潭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坚持和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但因疫情和时间仓促等原因,未实现招生平台完全统一。2021年,湘潭市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统筹,规范招生秩序,湘潭市教育局5月13日出台系列招生政策文件,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统一招生平台,尽最大可能保障免试就近、不挑生源、公民同招,有序规范。按市局统一安排,5月20日,我区出台《岳塘区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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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

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去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解答

变化一:高中实行属地招生。湘潭市分市区(岳塘、雨湖、高新、九华)、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4区域,任何公办和民办高中不得跨市州和区域招生(例:湘潭县区域的不能报湘潭市区或长沙市等区域的高中、市区学生不能报考湘潭县高中)。

变化二:初中招生不跨市州和县市区。六年级毕业生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名只能选择区内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只能二选一。

变化三:全市统一一个招生平台。市区(含市直、雨湖区、岳塘区、高新区、经开区)及各县县城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必须使用全市统一的网络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录取。一个身份证绑定一个账号,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一律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擅自通过招生网络平台外自行组织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凡非招生网络平台生成的录取名册内的学生,生源地教育局一律不放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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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

湘潭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招生有哪些流程?

解答:

一、填报公办志愿

公办学校报名→网上初审→学校现场审核→录取

二、填报民办志愿

①民办学校报名、审核→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数→全部录取;

②民办学校报名、审核→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数→摇号→摇中录取;

③民办学校报名、审核→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数→摇号→未摇中→学籍地所属教育局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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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

岳塘区公办小学的划片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解答: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对辖区内适龄儿童按照户籍人口、楼盘户数等进行摸底测算,参照网上招生平台摸底数据,按“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总体目标,根据岳塘区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儿童人数等因素,以马路为界,为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服务范围,确保适龄儿童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岳塘区学校布局南紧北松,西密东疏,且因岳塘区行政版图狭长,覆盖服务片区相对就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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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五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有什么规定?

解答: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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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

五类排序如何判断?

解答:五个招生类别

1、有户有房;

2、有户无房(第一类老户口);

3、有房无户;

4、有户无房(第二类新户口);

5、无户无房(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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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七

学校现场审核要准备什么资料?

解答:6月25日至6月29日公办学校现场审核。家长须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学校初审后凭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到学校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验,开取查验证明),有户无房还须提交无房证明和租房合同,无房无户还须提交监护人居住证、从业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营业执照代替)、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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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八

岳塘区以外民办初中新生招生政策是什么?

解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县市区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如果县域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湘潭市其他县市区招生。

2021年,湘潭市启用全市统一网上报名平台,每个学生只能填报一所公办或民办初中学校。选择跨区域入读岳塘区外民办学校的学生,6月12日至6月13日完成网上报名;6月21日在该区域富余学位中摇号派位录取;6月22日派中的学生报到;6月23日至6月24日,未派中或放弃入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到网上平台申请补录;6月30日至7月3日,统筹安排至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初中。民办初中新生入学流程具体以市教育局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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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九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解答:符合条件的岳塘区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服务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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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哪些报名材料?

解答: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从业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本区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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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一

小升初入学报名为何需要小学学籍信息?

解答:小学毕业生的学籍信息是初一新生注册的重要依据,学籍信息通常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小学名称等,入学报名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应当与小学学籍卡保持一致,以确保初中学籍注册时的学生信息能对应上小学的学籍信息。外地来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也需准确提供相关学籍信息,否则无法在我市注册初中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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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二

义务教育招生的政策照顾对象包括哪些人?

解答: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符合条件的军人、特殊人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突出贡献、家庭重大变故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教师子女就读本校,九年一贯制小升初学生,照顾政策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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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三

没有参加网上信息采集摸底填报,或错过网上报名时间,如何安排入学?

解答:有就读需求没有参加网上信息采集摸底填报的,服务片区学校有学位的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录取;导致学位不足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

错过网上报名时间的,需要在网上报名平台补录资料,服务片区学校有学位的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录取;服务片区内学位录取已满,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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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四

二孩入学能否申请与大孩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解答:按照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坚持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确属受政策变化影响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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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五

特殊学生如何入学?

解答:本区范围内的听障、智障等适龄儿童可申请到湘潭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行为较为异常的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可向服务区学校申请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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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六

缓学或者免学手续如何办理?

解答: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仅指重度残疾尚在治疗),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服务区小学和当地街道办事处批准,到岳塘区教育局教育股备案可以缓学。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申请延缓入学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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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七

严肃入学纪律方面有什么要求?

解答: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行为,八条明令禁止:

1、严禁招收未到年龄的小学一年级新生;

2、严禁提前启动招生、未经申请批准超计划招生,凡提前招生、未经申请批准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录学籍;

3、严禁空挂学生学籍;

4、严禁招生工作弄虚作假(监护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严禁买卖生源、收取招生回扣、提供毕业生信息、提前开学、组织毕业生参加招生学校的各种活动;

6、严禁巧立名目举办各种重点班、实验班等,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各种招生考试(面试)、分班考试(面试)和新生入学考试(面试),严禁委托各种社会培训机构招生;

7、严禁招生与入园挂钩;

8、严禁拒收服务范围内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入学。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岳塘区教育局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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