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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招聘10人,欢迎加入韶山警队
2021-06-23 20:52:43 字号:

公告 | 招聘10人,欢迎加入韶山警队

为充实韶山市公安警务辅助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一)招聘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10名。

(二)职位信息

职位招聘条件和计划详见附件1《韶山市公安局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十八周岁(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勤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助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6、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韶山市公安局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8、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有较为严重的治安管理处罚记录,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韶山公安双微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责任自负。

3.报名的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有驾驶证和退伍证的可提供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结束后需提供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无犯罪记录证明。

4、报名地点:湖南省韶山市公安局313室,联系人:沈薇,手机:158-7324-3530。

(三)考试办法

1、笔 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的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

笔试时间:2021年6月29日9:00-11:00。

笔试地点:韶山市公安局四楼会议室。

2、面 试

面试前,要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参考对象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3、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4、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等项目。

(四)体 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1:1。

体检由我局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韶山公安按照辅警招聘有关规定,从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提出拟聘用人员,经韶山市公安局审核后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韶山公安微信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四、聘用及待遇

1、聘用。公示结束无异议人员,对初步确定的辅警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待遇。试用期转正后,底薪+绩效+工龄工资。缴纳五险、购买住房公积金,工作满一年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宣传专干岗位待遇在现有辅警待遇基础上,另外按月发放不低于2000元的宣传考核奖金。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公开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组织者无关,敬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公告由韶山市公安局、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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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公安局

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3日

来源:韶山市公安局

编辑:谢文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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